國考資訊

國家考試大揭密,這些考試類科到底都在做甚麼? — 司法特考四等執行員.四等執達員篇

法律執行者 — 四等執行員

執行員為實行公權力的執行者,近三年錄取率皆高於 10 %,有信心的同學不能錯過 (ㅅ˘ㅂ˘)

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並負責執行拘提被拘提人及將被管收人送交管收所等事項。

基於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法等專業法律知能,執行拘提、管收、實施查封及協助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項等,以確保國權債權之實現及國家公權力之實施。

薪資:
平均每月約 $ 37,000

執行員考試科目與分數比例圖:

協助書記官的小秘書 — 四等執達員

執達員工作內容主要協助書記官繕打筆錄以外的訴訟文書、公文擬稿,多為輔助性質業務,後續如有想要往上準備司法三等類科考試,也是不錯的跳板唷,喜好法院內較多文書工作的同學,執達員就決定是你了!(●´ω`●)ゞ

工作內容: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

薪資:
平均每月約 $ 43,000 左右

執達員考試科目與分數比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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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資訊

報名時間:
113 年 04 月 30 日 ( 二 ) – 113 年 05 月 09 日 ( 四 )

試時間:
第一試【筆試

三等:113 年 08 月 10 日 ( 六 ) – 113 年 08 月 12 日 ( 一 )

四等:113 年 08 月 10 日 ( 六 ) – 113 年 08 月 11 日 ( 一 )

五等:113 年 08 月 10 日 ( 六 )

第二試 【體能測驗僅設臺北考區
暫定 113 年 11 月 23 日 ( 六 ) – 113 年 11 月 24 日 ( 日 )

第三試 【口試僅設臺北考區,司法特考三等參加
暫定 113 年 12 月 28 日 ( 六 ) – 113 年 12 月 29 日 ( 日 )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以考選部資訊為主:https://reurl.cc/RW7q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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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成就一切,nothing is impossible – 112 年度王同學四等書記官考取心得

一、112年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

二、背景:
本身是念美容相關科系,在整個準備書記官的考試大約 2 年時間,我一開始是一邊念書一邊上班,直到考前 5 個月才轉為全職考生,在 111 年的時候就考過書記官,但是因為差了 0.17 分落榜了,剛考完的時候真的是不抱希望,直到看到成績單竟然只差 0.17,真是嚇了一跳,對於非法律系畢業的我,拿這個分數真的是超乎我的預期,但也因為這樣讓我更加確信自己是很有機會的,所以就繼續了國考的路。

三、各科準備方式及使用的教材:

我會知道思法人這個品牌是因為有同學在思法人補全套組的班,當時他剛好看到有出總複習的課程推薦給我,因為去年的成績可以折抵蠻多學費的,加上之前會上網爬文看大家推薦的師資 ,其中印象最讓我深刻的是紀綱老師,真的很多同學推薦,所以我就購買了總複習的課程。

1. 憲法及法緒:
憲法在準備上我真的是條文一條一條看,大法官釋字也是一則一則讀,至於
我只有準備特別法及比較前面的單元,以往法緒配在民法的分數會比較多,但是因為有學民法,我就沒有特別唸了,這科到考前我是用練習選擇題的方式來唸,我會看自己錯的地方,然後在法條上或釋字上特別做註記,後面在複習的時候就會多看幾遍,去年因為僥倖敗在這科,所以今年我有多下很多功夫,因為本身英文已經用猜的了,所以我也給自己一個目標就是不能錯超過五題,剩下五題用英文補,至少不會因為這樣拖到分數

 2. 民法:
民法真的是我覺得全部科目裡面讓我最痛苦的科目,法條超多,然後民法債總跟債各
到現在我上榜了還是覺得她好複雜,我最怕這個科目,今年上了賴川老師的總複習班,真的有讓我進步,老師會把相關的爭點放在一起,會補充實務見解、學說見解還會放上自己的想法,我覺得很不錯,因為這樣有很多素材可以參考,寫申論題的時候選擇一個最能說服自己的見解當成自己的結論,還有老師的申論題都會選擇比較多爭點的題目來講解,我覺得這樣很棒,因為這樣可以增加看題目的敏感度,書記官考試雖然可能只考其中一個點,但是會整個都幫你複習到,唸一題就可以複習到很多,會變得很有效率。

 3.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本身就比較喜歡刑事法,所以在唸的時候是真的覺得很有趣,我唸刑法習慣是我會把法條印下來,把所有的爭點寫在法條上,我在複習的時候,就會把所有爭點都看過,紀綱老師的總複習課程也剛好是這樣子的教法,剛好很符合我平常的複習方式,至於刑事訴訟法,想必是眾多考生覺得頭痛的地方,而因為本身有興趣,所以在學的時候比較不覺得枯燥乏味,紀綱老師在教學的時候是用架構式的一層一層下來,比較有邏輯性,不論是在刑法或刑訴都是這樣一層一層思考,不是教大家用背的方式,這樣好處就是當遇到變形考題也可以用相同概念去審題,抽絲剝繭,蠻多地方上完老師的課,瞬間會明白,刑訴我是用單元性在準備,像是羈押就會一個單元然後一樣會把所有爭點寫在一起。

 4.民事訴訟法:
我在準備申論題的時候大多是把爭點寫在一起,整理成一本自己的筆記,在唸
的時候就會順便複習爭點的地方,梓潼老師的總複習書我覺得很不錯的地方就是他會把所有重點寫在單元前面,有些東西還會整理成表格,這樣很快可以看出差異點,課本很好看懂,上老師的課回家再複習很棒!不然很多寫得很厚卻看不懂彷彿沒學過一樣。

四、讀書計畫與備考心情調適:

大約4月份開始,我每天會安排2堂課上總複習課程,週六週日我就是給自己休息,大約上了2個月,這時候其實已經有基礎了,6月開始到考前,我每天都會先安排時間複習還有每日進度,這時候我看得不再是教科書,而是自己整理起來的筆記,選擇題我是下載阿摩刷題,每天練習民法、刑法、三合一至少一份,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檢討考卷,我們有一群同學是一起備考的,所以會互相問問題、找答案,我覺得這群同學對我幫助真的很大,所以建議大家也可以找幾個跟自己磁場相近的人一起念書,互相鼓勵,一個人真的會很孤單,在備考過程中一定都會出現懷疑人生懷疑自己的念頭,我常常騎車都在想我真的會考上嗎?真的可以嗎?今年又落榜怎麼辦?有時候想一想還會覺得壓力好大邊騎車邊哭哈哈,我覺得調適自己真的是要正向,相信自己,雖然我常常有很多問號出現,但是當我有這些問號出現後,我都會告訴自己騎到家裡之後就不想這些了,再繼續努力一定可以的,身邊同學、家人的鼓勵,還有每天自己給自己加油打氣、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還有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放棄,即使我出現很多問號的時候,我依然堅持。

五、勉勵考生的一段話:

我很喜歡的一句英文諺語nothing is impossible,我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業,我可以你們一定也可以,相信自己,無所畏懼,上榜就在前方。

【解題現場】紀綱刑法選擇題題庫書勘誤整理(5/27更新)

刑法總則部分

P.8

3.民國105年增訂第11款加重詐欺罪,立法理由中特別說明,是針對「我國人民在境外犯加重詐欺罪」的情況。所以,考試上別掉入陷阱,例如我國人民在中國犯加重詐欺罪,其行為有我國刑法之適用,但依據並非第5條第11款,而是第3條前段規定。因為,實務上認為,我國人民在中國犯罪,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而不是在領域犯罪。

P.15

EX6

甲為中華民國公務員於出差至非洲肯亞時,違犯我國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務侵占罪,下列敘述何者為是?(105警大二技)

(A)適用我國刑法 (B)不適用我國刑法 (C)適用國際刑法 (D)不適用國際刑法

正確選項:(A)

P.51

(一)甲行為當時,對於所瞄準的客體,也就是B,其主觀上所想像的完全符合殺人罪的所有客觀構成要件的要求,主客觀完全相對應,具備刑法第271條殺人故意之「知」,而且下手時也希望他所瞄準的特定對象,也就是B,發生死亡結果,具備殺人之「欲」。因此,對B成立故意殺人未遂罪(等價客體錯誤部分)。

P.56

EX6

甲以殺人之意思殺A,A昏迷未死,甲誤認其已死,棄置於水圳,A因溺水窒息死亡。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105司法官)

(A)甲將A置於水圳時,不知A一息尚存。故對於A溺斃之結果僅成立過失致死罪

(B)甲成立殺人之不能犯與過失致死罪

(C)甲前行為成立殺人未遂罪,後行為則係過失致死罪

(D)A之死亡不違背甲殺人之本意,應負故意殺人既遂之責

正確選項:(D)

【理由】

理由與前題相同。

本題甲誤認A已死而棄置水圳,最後A乃因溺水窒息死亡,兩者有相當因果關係,縱死因非其所預見,惟並未偏離一生活經驗可預見之範圍,甲仍成立殺人既遂罪,故選(D)。

P.57

(一)行為人對於「事實」層面沒有發生主客觀不一致的情況,簡單來說,行為人知道他在做什麼,但卻因為欠缺不法意識,主觀上不知道自己做的事,在法律上是會處罰的。在禁止錯誤中,行為人主客觀不一致的層面發生在「規範」層面。

P.94

EX14

甲見乙當街強制猥褻丙,甲立即抓住乙並送交警察局。甲對乙之妨害自由行為,得主張下列何種阻卻違法事由?(110四等警察)

(A)現行犯逮捕 (B)義務衝突 (C)緊急避難 (D)得被害人承諾

正確選項:(A)

【理由】

第21第1項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而刑事訴訟法第88條所規定,現行犯任何都能逮捕,即屬依法令之行為。乙當街強制猥褻丙,而被甲立即抓住,乃犯罪實施中被發覺,為典型之現行犯。

P.262

EX5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筆者自擬)

(A)甲在假釋中故意犯罪,而受5月有期徒刑之宣告,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一定會被撤銷假釋。

(B)甲因犯殺人罪而被判處無期徒刑,在裁判確定前已被羈押8個月,而依據刑法第77條規定,無期徒刑執行逾25年,可以申請假釋。在計算25年時,此8個月不能算入已執行之期間。

(C)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二十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

(D)大法官認為,關於強制治療期間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之部分,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且「再犯危險顯著降低」也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正確選項:(C)

P.264 (此非勘誤,為113年最新憲判字見解,請同學特別注意)

EX6

關於假釋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108司律)

(A)經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者,無期徒刑於執行滿25年,有期徒刑於全部執行完畢後,再接續執行他刑,不適用合併計算執行期間之規定

(B)二以上有期徒刑併執行者,關於假釋要件之最低應執行期間,合併計算之

(C)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20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

(D)假釋中另受刑之執行、羈押或其他依法拘束人身自由之期間,不算入假釋期內。但依法拘束人身自由之期間,合計計算後逾6月者,不在此限

正確選項:(A)(D)

【理由】

(A)第79條之1條第5項:「經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者,無期徒刑於執行滿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於全部執行完畢後,再接續執行他刑,第一項有關合併計算執行期間之規定不適用之。」。惟113年憲判字第2號認為:「不分撤銷假釋之原因係另犯罪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之規定,復未區別另犯罪之情節暨所犯之罪應執行之刑之輕重,以及假釋期間更生計畫執行之成效等因素,以分定不同之殘餘刑期,於此範圍內,不符比例原則,違反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至遲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故(A)選項亦為錯誤。



刑法分則部分

P.19

(一)甲強迫A在本票上偽填B為發票人,是使用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而侵害A的意思形成自由,使A不得不簽發本票,有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之適用。而於本票上偽填A之父B為發票人,也有刑法第201條偽造有價證券罪之適用。

 

P.20

EX5

甲持開山刀到A家,向A催討其屆期未清償之債務,甲並威脅如不簽本票即要剁其手指,A不得已只好簽下本票乙紙。甲成立何罪?(110四等警察)

(A)強盜既遂罪 (B)恐嚇取財罪 (C)加重強盜罪 (D)強制罪

正確選項:(D)

【理由】

強盜罪、恐嚇取財罪等財產犯罪都有一個特性,也就是主觀上除了故意以外,還必須基於「不法所有之意圖」。而A對甲既然還有屆期未清償之債務,甲對A在民法上就有請求權,不會該當「不法」所有之意圖。因此,甲只成立強制罪。

 

P.25

EX11

廚師甲為了獲取廚師乙所研發的某種食材秘方,將乙強行關在某間屋內。甲告知乙,倘若不說出來,就不讓他離去。乙不得已,只好如實說出。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110法警)

(A)強制罪與剝奪行動自由罪,數罪併罰

(B)強制罪與剝奪行動自由罪,想像競合

(C)強制罪吸收剝奪行動自由罪

(D)剝奪行動自由罪吸收強制罪

正確選項:(D)

P.38

(E)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與第225條乘機性交罪的區分在於,被害人不能或不知抗拒是否是行為人所造成?也就是行為人是否使用低度強制手段。E酒醉不醒,該不能抗拒之狀態並非戊造成,行為人不會成立強制性交罪,而是乘機性交罪。另外,戊是已經將計程車開到目的地後,才對E興起強制性交犯意而為性交行為,與此加重強制性罪第6款「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要求在運載途中即對於被害人興起強制性交犯意而為性交行為也不同。

 

P.43

(C)甲一開始進入乙宅,並非為了強制猥褻,不符合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7款:「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也沒有第224條之1加強制猥褻罪之適用(第224條之1之加重事由依據在於第222條)。

 

P.51

(一)甲所寄送給A女結婚的對象及親友的照片,內容上是甲與A性愛內容,是針對具體的事實,除了成立刑第235條第1項散布猥褻物品罪外,另構成誹謗罪(目前實務上的認定是不管有沒有在性慾照片加註具體文字,一律毫無理由成立誹謗罪)。且甲是以散布文字、圖畫犯誹謗罪,而有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之適用。

 

P.64

EX11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秘密罪之行為主體?(105移民四等)

(A)助產士 (B)藥商 (C)公務員 (D)宗教師

正確選項:(C)

P.77

 

EX3

員工甲未得同意,將公司營業資訊之電磁紀錄,以附加檔案之方式轉寄至甲之私人電子信箱。甲之刑事責任為何?(111法警)

(A)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 (B)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

(C)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D)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

正確選項:(A)

【理由】

(一)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而「以附加檔案之方式轉寄」,代表甲必須要先取得他人電磁紀錄,而且沒有正當理由,因此成立本罪。此外,依題示,甲並沒有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所以不成立第358條,而且即使有第358條之適用,兩罪應依想像競合論處,從一罪處斷,也會是第359條。

 

P.90

(二)第321條第1項第4款是屬於結夥犯,必須要「在場」共同實施之人數達到3人以上才能依照本款加重,本題中甲屬於共謀共同正犯,不能算進去3人的人頭數,因此在場實施竊盜行為之人只有兩人,僅構成普通竊盜罪

 

P.172

(D)行動電話之訊息,係由表意人將其思想或意思,以聲音、影像、文字或代替文字之符號、圖畫,輸入行動電話,藉由電信業者所提供之簡訊等訊息傳送服務功能,經該業者之電腦網路系統,加以傳發輸送,再由他人之行動電話或其他電腦終端設備予以接收、儲存,並可賴該行動電話或其他電腦終端設備之螢幕顯示此等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故應屬刑法第220條第2項規定之準文書

首推紀綱刑訴!上過就知道老師的好 – 112 年度呂同學四等法警考取心得

備考時間:3年

首先,感謝我阿爸阿母和我阿姊,再感謝思法人及全體同仁!特別感謝紀綱老師(我是小粉絲😆)。以及沒有放棄的自己,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可以發心得文,三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等待放榜的心情也是每天都在忐忑,雖然錄取分數沒有很高不過幸好最後的結果是好的(灑花🎉)。

雞湯什麼的相信大家都看過聽過很多就不贅述,以下就分享自己的一些心得給大家:

專業科目

刑法刑訴都是紀綱老師也差不多就一起:首推肯定是紀綱老師,板書體系很可以,上課邏輯清楚,資料充實完整~刑訴法第一堂導讀完後直接從強制處分出發不會枯燥乏味!也讓我對刑訴法產生興趣。

老師說過~沒有什麼考試技巧,問什麼就答什麼,是考點就用力寫不是考點一語帶過,爭點之所在,考點之所在,高分之所在別彎彎繞繞,再不會就去助跑撞牆 😆 總之沒有什麼可挑剔的自己去上過就知道了!也希望他可以好好保養他的喉嚨別太操。

至於我唸書的方式也是學習紀綱老師的方法~刑訴法近一兩年所有有刑訴法考科的歷屆試題+一支筆、一張大白紙、一顆腦袋,然後不要騙自己有唸有寫假裝懂了,必須要自己畫體系圖,文字部分要在腦海裡用跑馬燈一個字一個字跑過,或是用自己整理過的文字唸出來去檢視到底是不是真的懂,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時間,不一定要一整天都在唸書,但要確保在唸書的當下是百分之百的專注和投入!最後,恭喜自己上榜~

我個人算是不愛唸書的學生,大學延畢兩年,之後當完兵工作不穩定一年多左右,想說考個公務員,於是就開始google、臉書、YT滑滑看有沒有推薦的補習班,貨比好幾家之後在YT看到思法人上傳的試看課程,不看還好一看就成了紀綱老師的小粉絲到現在 😆

然後必須推一下思法人的客服以及小編,還記得第一年落榜的時候,客服很貼心的打電話給我關心我是不是唸書方式不對以及有沒有遇到唸書上的困難等等,讓我覺得這間補習班不是付錢給它,然後他把課本給你剩下你家的事~反而是真心想幫助考生上榜而且有提供完整的申論題批改渠道,詢問問題也很有耐心回答考生,思法人~學法、懂法、思法,推薦給有想考法律類國家考試的考生。

透過紀鋼老師抓重點,國考題目得心應手 – 112 年度黃同學調查工作組上榜心得

我大學就讀於政治系,從大四畢業之後開始準備調查局調查工作組的考試,由於大學時期對法律科系沒有基礎,因此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上找不到訣竅。

雖然有上過其他的函授課程,但對訴訟法還是缺乏架構因此一直讀得很痛苦。一月的時候剛好在Facebook上看到思法人的題庫總複習課程,試聽了紀綱老師的刑事法覺得非常喜歡,因此報名了思法人的題庫總複習班。

刑事訴訟法之前自己讀體系書覺得內容非常繁雜,法條和實務見解都非常多,因此抓不太到重點。上了紀綱老師的課程之後老師清楚的體系架構以及爭點的解釋省去了很多艱澀的字彙,透過老師整理的筆記體系,搭配老師的課本和解題書,漸漸比較抓的到重點,也學會如何判斷一個題目中的考點。雖然最後成績沒有達到很高的水準,但和我原先的程度比起來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 

其他科的部分,政治學和社會學由於我大學時期就有接觸很多相關課程,準備起來比較得心應手。

政治學的部分我認為建立概念的架構是很重要的,我自己是會挑一本喜歡的體系書作為參考,整理出大的體系架構之後,再將其他解題書、教科書的內容補充在自己的筆記裡面,練習考古題的時候會從大的架構回想。

社會學也類似,但社會學的範圍更廣,因此我挑了比較多本體系書交叉參考。除了基本的觀念外,我認為政治學和社會學考的範圍比較廣,因此也要在備考期間多關注時事,我一天大概會排一個小時看相關的新聞網站或是時事評析網站。

備考期間需要持之以恆的決心跟付出,是一段相當困難的時期,很感謝思法人老師們的教導,另外也特別想感謝思法人的客服和工程師,在課程收看遇到問題的時候非常親切且熱心的協助我解決,非常有效率。備考的過程如果能遇到頻率相符的老師將會是對學習的一大助力,很幸運後來選擇了思法人。

筆記 ↓

化繁為簡,時間就是金錢 – 112 年度李同學調查工作組上榜心得

一、報考年度、類科及各科成績

二、背景

1、學歷及科系:國立大學外文系畢

2、準備的時間:5年半

3、全職或兼職準備:全職,最後一年有打工

4、過往國考經歷:108年調查局三等筆試通過,109年調查局三等筆試通過,但皆未獲錄取。110年差2.1分落榜,111年又差1.1分落榜,幾乎要放棄。

三、各科準備方式及使用的教材

1、如何得知思法人,為何選擇此方案 ?

有上榜者推薦,加上已經在其他補習班上過好幾年的正課,早有基礎卻無法突破,故選擇將課程精華濃縮的題庫總複習班。

2、具體詳細的寫出準備各考科的方法及心得 ?

國文:

吃老本  ( 原有的語文能力 ),養成天天看新聞的習慣

法英:

只能刷考古題,去註冊阿摩,不用花錢儲值,只要多練習、多幫忙解答,錯了也別氣餒,熟悉題目提問方式即可;一旦自己在補習班課程或筆記上找到答案,能免費貢獻就寫,一邊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印象會更深刻。

建議下載國考app,通勤吃飯休息時都拿出來練習。

外國文 ( 英文 ):

用英文寫日記,寫你今天發生了什麼,有什麼反省,用英文寫,遇到不會的字就查,記下來,養成能用英文思考、表達自己想法的習慣。Follow 英國 BBC、美國 NewYorkTimes、National Geography,讓自己臉書一打開就全是英文,看你要繼續滑沒營養的內容還是要乖乖讀英文^_^ 

刑法與刑訴:

紀綱老師上課,是我聽過最清楚、最無壓力的法科課程。我今年能有重大突破在於刑事法進步了25分,他上課不但化繁為簡,而且絕不拖泥帶水,一句廢話都沒有,非常有效率,替我省下可觀的讀書時間 ( after all, time is money ! ),讓我能將同樣時間挪去補強其他弱科,成功將我的刑法與刑訴推升到我從沒想過自己可以拿到的分數 ! ( 今年刑法比去年進步 6 分和 8 分,刑訴進步 4 分和 7 分,加起來就是 25 分 ) 主要是真的要很 – 認 – 真上課,一堂課為了搞懂而重看 3 次也是必要的。

至於上課筆記,以自己懂的方式抄比較重要,如果老師畫的圖太簡略、自己看不懂或是不方便記憶,那就不要抄。必要的話,可以用自己的話描述一遍,再寫在旁邊。

政治學:

其實我政治學是在其他補習班上的,也是因後來換新補習班遇到韋伯老師,才從落榜邊緣被救回來。只能說參考書目的話,我推薦陳義彥的 < 政治學 >、Sartori 的 < 憲政工程學 >( 雷飛龍教授翻譯 )、< 菜市場政治學:民主方舟 > ( 但這本內容太繁雜,勿花太多時間在上面,頂多當寫申論時的例子補充,看不懂的、無法理解的內容就別鑽牛角尖去搞懂。

社會學:

這是一個,我連年一路從 75 分往下考到 60 分的科目 ( 撇除去年幾乎每個人都特別低分的例外 )。我個人體會是,當你還是個初出茅廬的社會新鮮人,心懷志向與理想、天真爛漫地為了使這個社會變得更好而努力時,你會相信社會學所教的價值,當你像個孩子一樣毫無顧忌、滔滔不絕地分享看法時,分數就會高;但當你年紀漸長,越來越世故、嘗盡了人生的人情冷暖,你不再相信那些空泛的口號與理想,開始腳踏實地地分析實際案例、提出可能的解方,戰戰兢兢深怕寫得偏離題旨或社會學標準,分數就不會太高。這樣,你們聽出端倪了嗎?^_^

3、思法人授課老師的特點

紀綱老師真的是稀有物種,是補教亂象中少數的清流,講話咬字清晰不含糊,交代考點都快、狠、準,板書字體也公正整齊、可辨識度高;我在備考多年、各種「遇師不淑」的經驗中體會到,若要找老師,首先要能懂 – 如果老師講解一個抽象概念,解釋老半天你還是不知道他在講甚麼,趕快找下個補習班。

其次,教師個人品行是否端正 ?有沒有與學生一起努力的魄力 ?因為老師的性格是千真萬確會影響學生的。以前的我以為,不管老師們造成自己多少精神痛苦,為了考上都要忍耐,專心把目標放在 ”考上” 這件事;但後來知道了思法人,從接我電話的客服、社群媒體上的小編、門市的工讀生,都彬彬有禮的讓我感受被尊重,也才讓我知道,這種被尊重、被理解的感覺,對於建立能考上的心理素質有多麼重要可惜其他公職補習班似乎仍停留在打罵教育的激將法上,反而給學生身心造成更壞的影響。

愚以為,如果一個教書的人沒有熱忱,或是有很多不恰當的行為與性格,不管對方吹噓自己多厲害、多會教、獲得多少學生熱愛,這樣的人都要遠離;更何況,真正厲害的老師,從不把自己的成就掛嘴邊,而是總是小心翼翼、絕不滿足於現狀,致力於尋思如何增進自己教書技巧、豐富教學內容、以幫助學生為己任。

此外,最棒的是思法人的授課方式,是“網路看課”,聽不懂還可以倒帶回去看、放慢速度撥放,很適合像我這種一遇到枯燥事就很難專心的人;加上螢幕前有課堂架構、講義,可以慢慢抄、可以放大縮小,不怕遺漏細節;還有老師的臉會出現在螢幕上,給人一種老師陪著你讀書的安定感。

最後,就是思法人不定期提供許多考情講座、考前重點提醒講座、還有高普考後的解題講座,而且非常霸氣地歡迎無論是否有購買他們家課程的考生來登記試聽;不管是藍星沙的社會學、紀綱老師的刑法刑訴,這次都幫助我在考場上發揮時記憶猶新、振筆疾書而得高分。

4、準備考試使用的書籍教材

刑法與刑訴

思法人題庫總複習班函授教材、法律人app

政治學:

韋伯老師正課班、omykamp韋伯宇宙線上課程、前述提到的推薦書目 ( 陳義彥的 < 政治學 >、Sartori的 < 憲政工程學 >( 雷飛龍教授譯 )、< 菜市場政治學:民主方舟 > ) 、政治學解題書 – 韋伯

社會學:

思法人題庫總複習班函授教材、社會學析論 – 畢成、社會學破題書 – 韋樂

5、檢附筆記照片

非法律系的國考之路,註定比較難?看看上榜學長姐怎麼說——淺談法律系上榜率與非法律系學習途徑,網路上免費資源入門

非法律系背景的考生在踏上國家考試之路前,對於沒接觸過的法律不免懷抱一絲敬畏。 法律系上榜率的確是一個指標,但並非絕對無法突破的天花板。 本篇文章將淺談非法律系學習途徑,以揭開考生心中的迷思。

非法律系入門國家考試的常見困境

法律科系上榜率雖然高,但不同背景的考生有不同的學習途徑,而非法律系考生更可透過精心選擇學習方式和補充資源,以迎接這場知識的挑戰。

法律知識的龐大性質對非法律系考生來說是一大障礙。不同於法學專業的同學,過去從事其他專業領域,對法律體系較為陌生。

考試科目的多元性也增加了準備的難度,例如行政法、憲法等科目,需要廣泛的學習。由於缺乏相應的專業背景,面對法律用語和概念時可能感到更加困惑。

隨著社會發展,每年法條修訂迭代的內容,使考生需要積極地跟進 #最新的法規和判例 以掌握考試重點,對非法律系考生來說更是一種挑戰。

  • 在大學所學的專業知識並沒有法律,畢竟自己從來沒接觸過法律,剛開始的時候真的很煎熬,準備時間也很長。
    不敢說公家機關一定比民間企業好,但相對穩定,自己也沒有比別人更強的專業技能,不管是不是要長久當公務員,但至少考上後先做做看,改變自己的眼界後,再去做後續的規劃,這就是我能一直堅持的理由。
    112司法特考-三等檢察事務官-李同學——非法律系畢業(私立科技大學生物技術系) 心得全文:https://lihi.cc/A0dKc

靈活運用網路免費資源

儘管面臨著種種困境,非法律系考生也有許多可行的學習途徑, #網路免費資源 成為了一個重要的利器。社群線上平台提供了大量的法律相關課程、講義和資料,讓考生可以更靈活地安排學習時間。相比於傳統教材,這些網路免費資源更具有實時性,能夠 #即時更新 最新的法律規定和案例,使考生能夠跟上法學領域的變化。

此外,透過線上討論區和社群,考生還可以與其他非法律背景的同學交流心得,互相支持,形成學習共同體。

  • 法律每年都在變動,我都會上網查詢一些實務見解,也有追蹤幾位老師的社群平台以及相關社團,老師以及同學都會分享一些新的資訊,這對我的幫助非常的大,節省了我一些搜尋的時間。
    112司法特考-三等檢察事務官-李同學——非法律系畢業(私立科技大學生物技術系) 心得全文:
    https://lihi.cc/A0dKc
  • 真的要多加利用思法人給你的資源,像是 youtube 的十分鐘讀判決、考前講座等等的影片我都會看完,要記得資訊欄會有電子講義可以下載,還有思法人的 IG 上會提供第一線消息,有很多好康的我都是在那邊挖掘出來的,我真的用好用滿,一點都不浪費!
    112原民特考-四等法警(男)第七名-林同學——私大休閒系畢業 心得全文:https://lihi.cc/pZKnb

以下是推薦國考生關注的免費資源:

▶ 思法人Youtube 最新課程試看、考前講座、解題講座、公務人員福利情報 https://lihi.cc/2jnWG

▶ 司法院憲法法庭網站 最新修法資訊與法院新聞稿 https://cons.judicial.gov.tw/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s://law.judicial.gov.tw/default.aspx

▶ 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https://law.moj.gov.tw

▶ 法律人APP https://lawplayer.tw/

挑選適合你的參考書與補習班

雖然網路資源提供了方便和靈活性,但考生仍然可能感到孤獨、脫節和缺乏組織性。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參加法律補習班成為一個明智選擇。

補習班經常由經驗豐富且專業的老師主講,有體系地解析法律知識,提供結構化的學習脈絡。透過老師的帶領,有助於考生 #更有條理地掌握各個科目,並培養深入的理解。

此外,補習班也提供了 #模擬試題和答疑解惑 的機會,可以讓考生更好地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並即時解決疑難問題。

總體而言,補習班的結構性學習和老師指導能夠快速給予方向,彌補非法律背景考生的知識差距。

  • 把正課的東西學完並整理成筆記後,複習就是只看筆記;我有買各科的解題書,其中最推的就是紀綱老師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解題書,裡面包辦所有的考試題型,搭配老師的課,實用起來效果更佳,最重要的是每一題的字數,稍微縮減一下是有辦法在考試當下寫出來的,並不會像其他解題書一樣寫的非常長在考場根本不可能完整呈現的,刑事法解題書之中,非常推紀綱老師的著作!
    112司法特考-三等檢察事務官-李同學——非法律系畢業(私立科技大學生物技術系) 心得全文:https://lihi.cc/A0dKc
  • 刑事訴訟法之前自己讀體系書覺得內容非常繁雜,法條和實務見解都非常多,因此抓不太到重點。上了紀綱老師的課程之後老師清楚的體系架構以及爭點的解釋省去了很多艱澀的字彙,透過老師整理的筆記體系,搭配老師的課本和解題書,漸漸比較抓的到重點,也學會如何判斷一個題目中的考點。
    112調查局特考-調查工作組黃同學——政治系畢業 心得全文:https://lihi.cc/slzIX

考慮到非法律系考生的背景,思法人補習班推出針對性的課程學習,從基礎法學知識到高難度考試技巧一應俱全。我們的專業老師將以豐富的教學經驗和深厚的法學知識,為考生提供系統化的學習指導。

除了面授教學課程,我們也提供線上學習平台,讓考生能夠隨時隨地進行學習,搭配模擬試題和申論寫作練習,幫助考生更好地應對國家考試。

歡迎有興趣的考生蒞臨我們的網站,了解更多課程信息,或來訊詢問,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的協助,攜手助您順利迎接國家考試的挑戰。

撰文編輯 / 山編

上榜生都選思法人 ▶ https://lihi.cc/GTOlO

課程諮詢 ▶ https://lihi.cc/0roU0

專人客服 ▶ 07-251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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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紀綱與藍星沙為你搭建實務見解與國考爭點的橋樑 – 112 年度黃同學調查工作組上榜心得

歷經兩年終於成功通過調查局特考調查工作組一試,在此簡單地分享第二年備考時的讀書策略。

第一年落榜後,我發現我應該加強申論輸出能力,並針對性地強化各科的讀書策略。因此我在試聽紀綱老師的刑事訴訟法解題班後,決定購入思法人112年度調查工作組總複習與解題班。

刑事法部分,紀綱老師上課時以簡單清晰的方式帶領學生分析題目、找出爭點,並且讓學生明確地了解寫作技巧與答題重點,講義中也有大量題目與擬答可供參考與練習,甚至每當有新修法與新判例,紀綱老師也會以影片或講座整理最新見解;而自己練習的部分,我認為刑法需要大量的練習題目,訓練自己對於爭點的判讀是否正確,而刑事訴訟法除了要能看出爭點,更要能寫出完整的架構與引用正確的實務或學說見解。

社會學的理論不多,應該要全部理解並能靈活帶入時事,同時社會學的考古題也不多,可以反覆練習並修正,把握每次考出來的考古題;此外社會學也很重視舉例與串聯,而藍星沙老師在解題班中除了完整示範如何改善答題架構,也提供了很多可以使用的例子,如書籍、時事、文章等等,讓我受益良多,而且藍星沙老師的申論批改也非常用心,在內容加強與延伸部分給予我許多改善建議。

個人認為政治學十分重視廣度,在鞏固基礎理論之外(如熟讀「政治學與台灣政治」),也要大量去吸收各家學者的觀點與關注台灣、國際社會的新聞,並嘗試以政治學視角解讀與表達,例如國際關係是近年來政治學命題的大熱區,很推薦閱讀Roskin的書籍;而第二年我發現,好的前言不僅可以穩定接下來的寫作架構,也能讓閱卷老師在紛亂的題目中看出你對於答案的掌握度,我認為寫好前言是我這次政治學分數提升的一大助力。

作為一個英文不好的選試英文考生,我想說英文差的人只要有決心有毅力,一樣能看到英文考科的明顯進步。例如國考英文越來越重視單字量,除了以單字APP根據記憶曲線背GRE的單字,我也從英文新聞、PODCAST中吸收新的單字自創單字本,另外就是刷各種英文考古題後確實地檢討;寫作的部分,就是要一直寫,有預算的話可以找英文家教一對一批改,或是網路上也有很多中英雙語文章、英文,都是練習翻譯與作文很好的素材。

最後的最後,國考是實力與運氣交織的結果,有很多無法掌控的部分,但也有很多是努力能提升的部分,所以請相信自己的努力不會白費,一定都已化作自身的養分,供給你每一次的挑戰。第一年落榜後我也曾質疑我是不是根本就沒有足以上榜的能力,雖然家人很支持我,但我仍然會對於停滯不前的生活感到焦慮與害怕,因此學會正視自己與相信自己也是國考路上的重要課題,期許你我都能順利到達彼岸,為自己贏得理想生活。

我的國考寫作啟發,紀綱老師:「不要把自己關起來」 – 112 年度龔同學四等書記官考取心得

我從大三開始讀法律,大四下學期( 2022 年 2 月 )開始補思法人,由於那時候還沒有確定要考律師司法官或書記官,只是想要考法研所而已,所以就先買刑事法以及民法而已。而在買課程之前,其實也已經在網路上先看過紀綱老師的影片了,第一次看老師的影片就被老師的魅力及邏輯能力深深吸引,因此才決定買思法人。

買課之後,由於那時候還在學校上法律的課( 甚至是化學的課 ),因此我把學校的校隊退掉,全心投入在課業以及補習當中,那陣子每天早上除非有課,否則都會是 8、9 點起床,吃完早餐以後就開始看課,晚上也會看一個影片,就這樣看了 5 個月,把所有刑事法及民法的課上完,然後自己在平板上整理全部的筆記。

而直到去年放暑假以後,因為我刻意延畢一年去讀完其他法律的課,因此空堂很多,而我暑假時就下定決心考今年的國家考試。而買了課以後的讀書習慣也和上述並無不同,一樣是每天早上 8、9 點起床看影片,晚上再看一個影片,就這樣持續了一年多。

以上是我的讀書習慣,再來是我備考的過程中體會到的事。

我覺得國家考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考,因為法律的考試一年只有一次,如果沒有想要上榜的決心以及恆心,除非有自己「 有效率 」的讀書方法,否則若無法在書桌前每天待滿 6、7 個小時,真心建議去找其他工作,或是做生意,因為還沒考試之前,你的意志力會先被消磨殆盡,就遑論考試了,此其一。

由於國家考試的備考過程需要相當的時間,因此需要以「 健康的心態 」去面對這件事。我自己是會告訴自己:「 考不上就考不上,至少我努力過了。 」這樣平常心的對待,加上想一次考上的恆心,我覺得是備考過程最關鍵的力量,此其二。

「 不要把自己關起來,抽象檢驗標準寫出來,再加以涵攝即可。 」這是紀綱老師說過的話,就是這句話,讓我得到啟發:「 不要限制自己一定要寫什麼,白話文不一定不好。 」因此在寫作的習慣上,我看完課以後吸收進去,我會用自己的話寫出來,而不是依照解題書的方式寫,所以我蠻不喜歡老師跟我說一定要怎麼寫才會高分,因為我會想說,要不要給高分並不是你補習班老師可以決定的!而目前的教授和最高法院法官也不喜歡制式答案,因此我雖然會看解題書,但目的只是參考作者的答題「 邏輯 」而非所謂的「 模板 」,此其三。

綜上,無論如何,心態的調整、規律的生活和讀書習慣以及開放的思想是我備考過程體會到的精神,不過不只這些,其他就有機會再說。

思法人師資快速掌握知識及考點,面臨考場迅速喚醒學習記憶拿高分 – 112 年度黃同學調查工作組上榜心得

我在 111 年報考調查局特考,但不幸落榜。由於已經上過完整的課程,因此112年只上思法人調查局總複習課程,以下是我的準備心得:

刑事法:紀綱老師刑事法的內容十分完整且充實。最新的實務見解及修法內容都有跟進。最重要的是,老師會把各種重要爭點寫成擬答,並告訴大家如何看懂考點、建立答題架構,並一再強調「 核心關鍵文字 」讓複習及實際考試時能夠馬上想到內容,完成答題並獲得高分。

英文:本身是相關科系,因此英文是自學的,透過紐約時報中文網進行中英對照練習、增加英文閱讀能力外,單字詞彙量更是不可或缺的。若想在英文取得好成績,至少 7000 至 10000 單

社會學:社會學十分注重理論與社會事實的連結,因此除了熟記課本內容外,平時看到時事、社會現象,一定要將他們跟可以相結合或解釋該現象的理論相結合,才能獲得高分。

政治學:政治學跟社會學雖然都是社會科學,但社會學比較注重上下位階聯想,政治學更加注重問題間的因果關係及邏輯,因此除了要將各種政治學理論熟記外,更要再看到題目當下,將各個問題之間的因及理論,還有導致的結果說明清楚,才能拿到高分。

法學緒論及兩岸關係:選擇題的部分,除了法學知識有上過一輪課程外,其餘都是利用阿摩或公職王的考古題進行訓練,以達到合格分數。至於兩岸關係請多多利用新聞、維基百科擴充兩岸知識

國文:選擇題部分是依靠以前的國學常識。作文的部分則是在考前閱讀許多學長姐的佳作,參考他們的「 格式 」,應用在考試上。由於今年是第一年將公文刪除,所以考生可能要面對不同類型的考法,需多加注意。

在備考期間,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並維持運動習慣。一來有強健的體力應付高壓的考生生活,讓自己舒壓並提升讀書效率;再者,可以提早練習體測,順利通過並上岸。此外,可以「 利用上榜就獎勵自己 」的方式,杜絕外界誘惑,讓自己能夠下定決心專注在讀書,

綜上所述,因為考科的關係,英文變得非常重要,務必要掌握到分數。再者,各科的選擇題也成為拉分重點,因此想要上榜的人在上完課程後,除了刷題還是刷題 !至於申論題的部分,非常推薦思法人的老師,不只課本編排用心,老師們的上課內容都很充實,可以快速掌握知識及考點,在複習及考試時能夠迅速喚起記憶並在時間內答題。而心態的部分,一定要告訴自己不可以動搖,特別是在日復一日的枯燥生活中,看到朋友出遊或享樂的當下。最後,祝福大家早日上岸,脫離國考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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