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資訊

旅遊業轉行考法警 – 112法警(男)第六名吳同學

小弟我是法律系出身,但我已出社會好幾年,且不務正業做的是旅遊服務業,大學所學的法律知識幾乎已忘光光,因此等於是重新來過重拾書本,看了PTT和Dcard發現一堆人推薦思法人的紀綱,於是在youtube上試看了一堂後,覺得是適合自己上課的老師,才決定報名思法人的法警課程,現在考上了回過頭想真的是做了一個相當正確的決定

由於以前在學期間對法律的東西都是一知半解,直到補習後才完整建立各個法律的架構與體系,宛如醍醐灌頂、茅塞頓開,在老師們每一堂的教學下,使我慢慢明白法律在講什麼東西,因為了解,才真心對法律產生興趣,且這一年備考期間會一直思考各個爭點所在,不像以前求學時期都是段考前一兩周才開始抱佛腳死K教科書與共筆,只求囫圇吞棗有歐趴就好XD

先說說刑事法部分,紀綱老師的教課能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會用很白話的方式講解各個法律爭點所在,建議大家可以照老師所說的利用瑣碎時間像走路時,多思考一些法律的爭點,平常多培養法感,或是看到社會新聞時可以反射到哪條罪名、相關訴訟程序,能使自己更快進入法律的世界~

另外其實我上函授時最喜歡聽的還是老師分享各個國家旅遊的經驗,每次聽完都覺得靠~好有趣,告訴自己我一定要抱持著今年上榜之後才能像老師一樣大玩特玩的覺悟,增加自己讀書的鬥志XD(意外發現老師另外的特長??強烈建議老師可以再多開一門旅遊分享的課程,我一定手刀搶先報名哈哈哈🤣

再來法組部分,就真的把李源老師的18堂課程乖乖聽完,再服用老師精美強大的板書筆記,絕對能搞清楚法組在講什麼東西,先有基本架構後,因為法組還是很偏法條記憶性的性質,我的方式就是土法煉鋼,把老師的講義像看小說似的一遍又一遍地讀,讀到後面就會不知不覺把東西記起來了,這部份有點辛苦,但就是自己必經的修練之路,老師的講義很貼心,每到一段落就會分享上榜生的讀書心得,時時刻刻勉勵自己不要放棄,要堅持下去,老師的偶像JOLIN是很好的榜樣~

接下來是行政法部分,我從大二一路被當到大三,好不容易大四搖搖欲墜低分修過,一直以來我都覺得行政法很難很複雜,在上過言軒老師的課後才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公法體系(另外不得不說老師板書的字體是我從以前上課到現在看過最漂亮的,看得賞心悅目XD

由於法警是考全選擇題,我是到書店買坊間歷屆全選擇題的解題書,練選擇題想拿高分的不二法門真的就是狂刷題刷到爆!!刷完整本書後再把自己錯的題目跟猜對的題目再重複刷一遍,才能確保自己真的釐清整個題目,但不建議一開始就先刷題目,還是要在正課上一個段落了解基本概念後,此時再練題目才能真正吸收知識進去~

最後我相信讀書的方法有千百種,有些能讓你事半功倍的方法就要抓緊,善用補習班資源是一個節省時間的好選擇,像自己就是在校期間沒好好念法律,拖到現在才來還債XD

準備國考是一條漫長的道路,我告訴自己既然這麼辛苦,絕對要一鼓作氣一次就考上,所以才抓住這次上榜的機會,希望大家都能早日脫離苦海,進而順利高分上榜!!💪

紀綱刑法|從案例演練分析申論寫作要領|思法人113題庫班導讀

解題首部曲~作答技巧[1]

IFrame

壹、 論述能力

EX

甲在我國籍某遠洋漁船擔任船長,乙、丙均為外國籍,與其他外籍人士受僱於該船擔任漁工。乙則因體格瘦弱,做事反應較慢,常受到甲和部分漁工的不當對待。最初,甲在乙不熟悉船務時,責罵乙。乙上船一週後甲開始動手毆打乙。第三週開始,乙犯錯,甲不僅毆打,並且予以禁食,有時一天禁食一餐,有時三餐都禁食。同時,甲只准許乙一天睡2至4小時,其餘時間必須工作或顧守船隻。部分漁工有時也毆打乙,甲從不阻止。

經歷這些待遇,乙在海上工作三個月期間,體重減輕10公斤,臉部及身體常有傷口或瘀青,後腦勺也曾著地受傷。對於甲經常責罵與動粗,乙因擔心失去工作,不敢反抗。丙見乙的遭遇,不時趁甲不注意時,給予關切。

某日,甲再度因乙動作慢而發怒,持塑鋼製浮球向乙丟擲,擊中乙的背部和腳,乙因疼痛俯臥地上。丙見狀再也無法忍受甲的暴行,隨即拾起浮球往甲頭部砸去。此時,甲正轉身要回船艙,因此頭部右後方遭擊中頭部破裂,流血倒地。丙上前再持浮球攻擊甲頭部二次,大量鮮血流於甲板。輪機長丁聽聞衝突,走上甲板正想勸阻,激動的丙見到丁,隨即起身揮拳擊中丁的下巴,丁向後跌倒,後腦撞及船艙門檻,當場昏迷。

此時,廚工戊見事情如此演變感到震驚,遂出面要求其他船員將丙壓制並綑綁於船艙內,避免再生衝突。部分船員負責看顧受傷的甲與乙;丁則被發覺已經死亡。戊向港務局通報。海巡署得知後派艦艇前往救援。甲因腦部受創嚴重,醫治後語言、行動均有困難。…分析甲與丙之刑事責任。
(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節錄自107司法官)

→丙的刑責,在構成要件層次,是哪一種犯罪的故意?考卷上要如何論述?
比較三種寫法:

(一)丙主觀上也具有殺人故意。

(二)丙主觀上也具有知與欲,具備殺人故意。

(三)丙持以行兇之浮球為塑鋼製,質地堅硬,而頭部脆弱乃人體致命部位,丙一開始持該浮球往甲的頭部砸去,且在甲倒地後,丙再上前又是往甲的頭部再攻擊兩次,顯然丙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

貳、不要看錯考點

EX

甲至仇人A居住的三層樓透天厝,對緊貼大門停放的機車潑灑汽油點火,希望能藉此燒死A。在縱火時,甲腦中僅有A被烈火焚身而死的想像,別無其他。A當時正在二樓,被濃煙和大火逼著逃到頂樓陽台,撐到面臨火焚的最後一刻,不得已往樓下一跳,頭部著地不幸身亡。事後確認,機車被燒得只剩車架,整棟透天厝也被燒到天花板崩塌。(節錄自110司律)

→考點在因果歷程錯誤,但到底是單一行為還是複數行為的情況?

「有不少應考人以『雙行為因果歷程錯誤』的學說處理模式,回答甲是否成立殺人罪的犯罪判斷,卻忽略了本題雖涉及有因果歷程錯誤的問題,但是否符合「雙行為」的檢視前提,仍待判斷[2]」。

參、作答時間不夠怎麼辦?

    因為台灣各種法律考試的作答時間極為有限,在時間極為有限的考試中,考生是處於實戰狀況,自然不應該從馬步蹲起然後一招一式地依序打完全套(實戰中這麼做一定立刻被擊倒),而是要略去無爭議之處,把時間精力留給需要處理的爭議環節(所謂的「考點」)。

    在涉及到諸多爭議的案例也要排出其間的重要性順位,以分配力道;若囿於時間因素無法顧及所有爭點,就要有所取捨,選擇其中重要性較高的爭點進行討論即可。

    各種考試的閱卷者當然知道考生的時間相當有限,所以不會(也不應該)期待看到完整解答,而只會要求應試者①看出案例事實中的主要爭點,並且②盡量完整地介紹學說及實務上的主要立場,如此就已經能夠拿到極高的分數。依照筆者過去的閱卷經驗,沒有從案例事實中看出問題(欠缺爭點意識)考生一直佔有相當高的比例。沒有辨識出爭點,自然就不可能點出學說上的不同立場,閱卷者也就無從給分。

肆、精簡版解題內容[3]

EX

甲經營傳統相館生意已久,因數位化浪潮決定結束營業,卻忘記將外牆看板拆除。該看板10年前雖係依法令設置,但其間未曾進行檢查維護,支架早已嚴重鏽蝕鬆脱。某日凌晨,甲被門外巨響驚醒,起身查看發現原來是自己的看板落下砸中路人A頭部,A當場陷入昏迷。甲此時才想起這個看板,見四下無人,為了逃避責任,趕緊將看板收進店内。甲雖有想到將A留在原地會有遭來車輾斃或延誤急救時機的死亡可能,但心想如此反而死無對證,於是將A留置於原地不顧(事後確認,A雖顱内出血,但若於當時送醫處理,仍有幾近確定的治癒可能性)。翌日清晨,清潔工人始發現業已死亡多時的A。警方於現場查訪時,發現甲神色詭異,便請其回警局協助辨案,甲突然想到自己裝在門口的監視錄影機可能錄下了整起事件經過,便趁警詢空檔偷偷打電話給昔日的相館員工乙,央求其前往相館將監視錄影銷燬。乙於觀看錄影內容後,將上開部分的錄影檔案刪除。試問:甲與乙各構成何罪名?

【說明】

本案例為101年律師高考第二試「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科第5題的實體法部分,佔40分。當時仍屬舊制,該科總共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總分為200分,若按配分比例分配作答時間,考生大要在35分鐘左右完成本題的解答。在如此有限的時間內,自然不可能(也不需要)鉅細靡遺地交代每個審查環節,無爭議的部分(包括無爭議的罪名丶構成要件要素丶違法性與罪責)當然必須省略,將火力集中在爭點上。

【解答】約1700字

一、乙的部分

(一)刪除錄影檔案不構成刑法(以下同)第359條刪除電磁紀錄罪:
因乙係得到檔案所有人甲的囑託,可透過被害人承諾阻卻違法性。

(二)刪除錄影檔案構成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
須特別討論者,乃是本罪之行為客體限於「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是否須限於業已開啟司法程序之情形,學說與實務有不同看法:

1.甲說
條文既稱「被告案件」,自應限於因告訴、告發、自首等情形開始偵查者(24年7月總會決議)。依此,由於招牌砸死人的案件尚未進入偵查程序,錄影檔案即非屬本罪的適格客體。

2.乙說
從規範意旨來看,此處應包括所有業已發生的刑事案件,只要將來可成為刑事被告案件即屬該當,而不限於已開啟偵查程序者。依此,錄影檔案即屬本罪之適格客體。

3.小結
乙說雖較符合規範意旨,但有枉顧法文而牴觸罪刑法定之嫌,我國司法實務上採甲說。但有判決將偵查程序延伸至警察著手調查之時,如此之解釋似仍在「被告」一詞的語意範圍內,依此見解,乙仍構成湮滅刑事證據罪。

二、甲的部分

(一)架設招牌不會構成過失致死罪(第276條),因該行為並沒有製造不受容許的風險。同理,該行為亦不構成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

(二)疏於維護招牌構成過失致人於死罪(第276條)

1.客觀上已發生A死亡之結果,安置於牆上的招牌係屬一危險源,甲作為持有人應隨時將招牌維持在不會砸傷路人的狀態(具保證人資格:危險源之監督者)。甲疏於維護(違反注意義務地未排除不受容許之風險狀態),導致支架鏽蝕鬆脫而砸下(該風險於結果中實現),構成要件該當。而其主觀上此等不法事實亦具預見可能性(可預見),構成不純正不作為之過失致人於死罪。

2.於此附帶說明,此行為亦同時構成過失傷害罪,但該罪與過失致死罪應以法條競合(特别關係)處理,無獨立論罪之空間。

(三)將A置於原地構成故意殺人罪(第271條第1項)
甲發現A時,A已被招牌砸中而昏迷,有送醫必要,甲竟A置於原地未為規範所期待之行為(不作為)。既然確認當時送醫有幾近確定的治癒可能,則此不作為與死亡結果之間亦存有假設之因果關係(準因果關係),顱内出血會引發極高的死亡風險,甲因危險前行為而有排除此一危險狀態之義務(保證人地位),死亡結果確因甲未排除此風險而發生(風險實現)。甲於上開構成要件該當之事實亦有認知及意欲,構成故意殺人既遂罪。

(四)將乙置於原地雖然另構成違反義務之遺棄致死罪,但因其另已成立故意不作為殺人既遂,故遺棄罪不會有獨立論罪的空間。
(不真正競合、法條競合)

(五)移走招牌不構成第165條湮滅證據罪,因為此為關係甲自己刑事案件的證據,不符合本罪他人相關性之要素。

(六)指示乙删除錄影檔不構成湮滅證據罪之教唆犯
甲唆使丙湮滅與自己有關的刑事案件證據,是否會構成湮滅證據罪的教唆犯,有不同看法:

1.甲說
錄影檔案對乙來說係屬關係他人之證據,其成立滅證罪,而其犯意被甲所喚起,依照共犯從屬原則,甲應成立教唆湮滅證據罪。

2.乙說
自行湮滅證據既屬不罰,而利用他人為自己湮滅證據亦可算入自行湮滅證據的樣態之一,故亦應不罰。此時若仍論甲教唆湮滅證據罪,將會有違事理,因自行為之不成罪,教唆他人代為更加間接,卻反不免於刑責,輕重明顯失衡。

3.丙說
立法者於湮滅證據罪之所以將客體限在關係他人的證據,是因為庇護自己逃避刑罰乃人之本性,法規範放棄期待犯罪者不要自我庇護。而這種無期待可能性的設想,於犯罪者透過他人替自己湮滅證據的情形亦有適用。

4.小結
文獻上一致認為,湮滅證據罪中「他人關聯性」的限制係基於期待可能性的考量。依此,條文中的「他人」便應定性成罪要素,而與不法無關。於共犯從屬問題上若採限制從屬形式,罪責階層即無從屬,甲說於此有所誤解。其次,乙說亦有混淆不法事實(犯行支配程度)與罪責(期待可能性)的問題。與此相對,丙說維持了犯罪審查結構中不法與罪責之區分,並對於本罪不罰自我庇護之意旨有正確的體系定位,值得贊同。依此,甲之所為雖然實現了教唆犯之不法,但由於欠缺證據之「他人相關性」這個特殊罪責要素,阻卻罪責而不成立教唆湮滅證據罪。

(七)競合:
過失致人於死罪與後隨之故意殺人既遂罪二者,少數學者主張成立數罪併罰(實質競合)。但多數則認此二罪名應處於不真正競合的關係(與罰之前行為或補充關係),僅論故意不作為殺人罪即可。



[1] 蔡聖偉,案例解析方法論,3版,2020.08,頁311、312。

[2] 110年考選部評分要點。

[3] 蔡聖偉,案例解析方法論,3版,2020.08,頁374以下。

應屆備考半年就上榜 – 112法警(女)第3名陳同學上榜心得

先附上今年的成績單~(有跟文昌帝君許願考上會來分享心得,同時也希望能幫助到正在猶豫中或備考中的大家)

文很長,如果有任何問題或想知道詳細一點的地方都可以留言問我喔!

一、個人背景

南部國立大學本科畢業(今年應屆畢業),雖然是本科畢業,但我大學四年根本都在混,我真的可以說是完全沒學進去任何法律的東西,所以備考的一切基本上也都是從零開始。(說出來真的有夠丟臉但希望能給大家一點信心、不要害怕!)

二、準備時長&方式

我的備考時間不多不少整整半年(2-8月),其實我很早就知道自己要考法警了,但我一直選擇逃避一直拖,最後變成四下開學才開始準備,建議大家能早點開始就早點開始,不然最後累的只有自己:)

補習班的選擇因為爬文思法人最多人推薦,沒多想就買課程了,只有買正課~~(後期很喜歡思法人會辦很多講座可以跟進相關最新動態!)

三、各科準備

先說因為我只有半年時間所以我覺得我自己準備的其實不是很周全🥹看函授也看得很快,申論的課一天可能看4~6堂,選擇的課一天一定看6堂以上,會的部分就快轉跳過,剛開始就是整天黏在椅子上看函授(畢竟課程都要結束了我才開始看~落後超多)。

到後期我基本上每天每科都強迫自己一定要讀到,因為一開始都先一科一科讀,導致後面行政法沒時間讀也不想碰這科了,所以妥善規劃時間我覺得其實蠻重要的!然後讀書時間大概從早上8點讀到晚上10點(+偷懶時間),看自己狀況決定早點回家或讀晚一點。

(一)國文 66(申50/測16)

1.作文部分根本沒準備,考前很焦慮怕作文沒準備會寫不好,畢竟上次寫作文是4年前考大學的時候了,而且我也不會用什麼優美的辭藻。我覺得就是盡量把篇幅拉長,作文我寫了好像5面還是6面吧,反正就是寫好寫滿!寫到手斷掉!畢竟我寫不出什麼漂亮的文字,所以我就抒情抒情再抒情,然後給自己的目標就是盡力寫到最後一頁!

2.選擇題部分考前每天早上做個3、4年,只要有考國文的考試我都拿出來練(我是用電腦看題目把答案寫在紙上這樣),幾乎所有有考國文的我都做滿10年了,但我覺得我花太多時間在這部分,其實現在幾乎考白話文,我被之前的題目嚇到所以一直做題目(我國文很爛)但應該考前練一下手感就好,不用花太多時間!把時間拿去別的地方我覺得更值得!現在看覺得自己超蠢幹嘛花那麼多時間🥲

(二)刑事訴訟法概要 46

📖:思法人紀綱老師正課班講義/紀綱老師的解題書

看到這爛成績我想我根本沒資格分享怎麼考的🥹不過我覺得紀綱老師上課真的淺顯易懂!老師上課畫的架構圖真的超強!這科我還有去買紀綱老師的解題書看,我覺得用同個老師的書這樣跟課程搭配起來比較連貫!

不過我上完課其實還是不太知道刑訴該怎麼用,後來看解題書才懂得上課的東西要運用在哪裡,這些爭點原來是這樣!我讀書的方式就是一直看一直看,看到自己記得為止,講義跟解題書都重複看超過3遍以上,我也會把爭點寫在白紙上,忘記的時候翻白紙就好,就不用翻書了!然後我也會用解題書練習開標&寫題目,確定自己有沒有真的會了。

(練習開標 遇到不同的題型我就會練習然後貼著)

一開始我有邊上課邊做筆記,結果寫完後沒拿出來看半次,建議大家筆記是等你都消化過了再寫才會是你自己的筆記(就像是我上面的白紙爭點)不然寫筆記很浪費時間!但我還是只考這個成績,就給跟我一樣的人參考參考!我覺得對我來說多多複習最有用!

(像這樣~因為我容易忘記爭點,所以把爭點這樣抄下來記、忘記就看的方法比較適合我~給大家參考但不見得適合每個人喔!)

(三)三合一 76

1.憲法

📖:思法人言軒老師正課班講義

憲法我先把正課看完,接著做題目,利用題目找出自己有哪些地方不熟或沒看到,然後記住,後期準備的時候就是每天看憲法法條,注意本文跟增修條文的差別&記住該記住的重要數字(1/2、1/3、1/4、3/4之類的)。釋字等等除了條文的部分就是靠正課跟做題目累積。

2.法緒

我有看函授,但後來發現其實不太需要準備法緒,多多做題目,刑法、行政法這些本來就該讀的不用擔心,民法部分我是做題目的時候累積,沒有特別把民法全部看過一次(太多ㄌ~~~懶得看而且我也沒時間)我覺得把時間投入憲法比較值得!

3.英文

我英文不差,所以就靠做題目的時候邊記下容易混淆、忘記跟容易出題的單字,然後吃老本🥹

(四)刑法概要

📖:思法人紀綱老師正課班講義/周易的四等刑法選擇題

刑法只考選擇題,所以上正課的時候一律不聽學說只聽實務,老師考前還有整理一份實務見解可以在考前快速複習瀏覽!我覺得刑法選擇題是最好準備的,考題比較簡單而且很多其實一看就知道答案(考來考去好像考法就那樣🤣?)

我除了正課之外還有買周易的四等刑法選擇題,裡面實務見解很夠!再搭配多多練習題目(網路上買人家整理好的歷屆或題目)、後期每天都讀法條(尤其刑罰論記得一清二楚)這樣~~

順便說一下,因為我沒有平板,所以各科法條我都是全部列印下來直接寫筆記或該注意的地方在上面,這樣讀法條的時候也可以順便複習,不過遇到修法的話就比較麻煩了~~

(舉例來說像圖片這樣~~我自己是習慣都會把關鍵字寫在法條旁,尤其刑法&行政法,這樣做會加速&加深我的記憶)

(五)法院組織法 59

📖:思法人李源老師正課班講義/這是一本法院組織法解題書/上榜模板法院組織法

我覺得法組是一個很廣很多面的科目,不是只要把法組法讀好就好,相關的條文像是法官法、處務規程等等也要一起讀。

李源老師上課時的筆記寫得很清楚,基本上如果理解後看這份筆記應該就夠了,整個體系架構老師都整理好了(真的超強!!),老師也會一直重複重要的部分叫我們一定要記得!一開始真的會抓不到法組的方向,不過法組我也是一直讀一直讀讀到熟透,講義跟解題書也都重複看超過3遍以上~~(不過成績考出來怎麼還是這麼糟🫠)

解題書部分,我覺得這是一本解題書的敘述模式我比較不習慣,之後爬文又去買了上榜模板,我自己比較喜歡上榜模板的敘述方式跟排版~給大家參考~~~

(六)行政法概要 82

📖:思法人言軒老師正課班講義/林清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

行政法的條文很多很雜,我覺得要花比較多心思在行政法上,我太晚才開始讀這科了所以讀得有點崩潰。一開始先上函授打底,把基本觀念釐清,細的條文要再自己詳讀!

接著多做題目&讀法條,行政法有很多很像的題目考法跟時效等等,我自己覺得讀的時候要仔細一點比較不會出錯~要確定搞清楚什麼的時效是幾年而不能只看個大概,準備方式基本上跟刑法一樣!不過林清老師的百分百我沒看完(我沒時間了),如果可以的話建議可以多複習幾遍,然後瘋狂刷題~~再從題目中累積延伸的知識點,畢竟不是純考法條,也會考相關實務見解等等。

四、備考心情等等其他事項

我的備考時間只有半年,如果重來的話我一定暑假就開始準備考試🫠讓自己有時間補充更多新修法的知識,一開始要補函授進度所以真的整天從都坐在椅子上,腰酸背痛屁股痛,不過都是自作孽啦,所以建議大家確定目標就勇往直前!

備考期間會懷疑自己是正常的、讀不懂也是正常的,但就是努力相信自己可以做到,然後繼續讀繼續讀,我不會告訴自己一定會考上,我都告訴自己不管怎樣一直努力一定會有一點成果(我覺得這樣想心理壓力比較小🤣)然後我沒有排休息日,就是想休息的時候休息,或是遇到大事件(像畢業典禮等等)就放假,適當的休息很重要,讀不下書硬讀也沒用。

在備考期間6月的時候我的家人還生了重病,那陣子都是早上在學校k館忍著不哭、晚上一回家就放聲大哭這樣度過的,雖然那陣子情緒有受到很大的影響,不過也因為這樣讓我更努力想要考上,不想再給家裡帶來負擔了🥹如果有一樣狀況的考生,希望你能好好照顧自己的心理狀況,適當發洩、不要讓自己壓力太大!

最後有一群朋友一起讀書會更有動力!感謝在k館陪我吃飯、替我解惑、一起水深火熱的所有朋友們❤️希望版上的大家準備考試期間都能好好調適自己的身心靈狀況,也祝福每個人都能順利朝著心目中理想的方向前進!

思法人|仕為的商事法教室|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依公司法第220條召集股東會

思法人|仕為的商法教室

◎仕為老師編製

主題: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依公司法第220條召集股東會

一、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220條

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

˙證交法第14條之4第3項

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本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對於監察人之規定,於審計委員會準用之。

˙證交法第14條之4第4項

˙舊法

公司法第二百條、第二百十三條至第二百十五條(編按:代表訴訟)、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二百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之二第二項、第二百二十條(編按:股東召集權)第二百二十三條(編按:董事自己交易之監察人代表權)至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百二十七條但書(編按:請求董事會對監察人提訴)及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對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

˙112628日修正後現行規定

公司法第二百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二百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之二第二項、第二百二十四條至第二百二十六條及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對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對獨立董事提起訴訟準用公司法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五條及第二百二十七條但書規定。

→編按:可見公司法關於監察人之規定,包括「對董事提起訴訟」、「股東會召集權」及「董事為自己交易時,監察人代表公司權」,均由舊法準用於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於112年6月28日修法,轉為準用於審計委員會合議行之。

二、司法實務上關於公司法第220條「必要時」之解釋

(一)限縮解釋

【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2160號民事判例】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條所謂「必要時」,應以不能召開董事會,或應召集而不為召集股東會,基於公司利害關係有召集股東會必要之情形,始為相當。倘並無不能召開董事會或應召集而不為召集股東會之情形,任由監察人憑一己之主觀意旨,隨時擅自行使此一補充召集之權,勢將影響公司之正常營運,自失立法原意。

˙編註:本則判例,依據最高法院民國95年10月3日95年度第14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
不再援用理由:法律已修正,本則判例不合時宜,不再援用。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1423號民事裁定】

次按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公司法第220條定有明文,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4項規定,對於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編按:此為舊法規定)。所謂必要時,應以獨立董事行使監察權時,基於公司利害關係審慎裁量,認為確有召集股東會必要之情形,始得依此規定召集股東臨時會。倘並無不能召開董事會,或應召集而不為召集股東會,乃至其他類此之必要情形,任由獨立董事憑一己之主觀意旨,隨時擅自行使此一補充召集之權,勢將影響公司之正常營運,有礙公司利益

(二)寬鬆解釋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632號民事判決】

按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公司法第220條定有明文,依該條90年11月12日修正之立法理由就此「為公司利益,而有必要」情形之認定,已明示為積極發揮監察人功能,由監察人予以「認定」,應宜由監察人判斷其召集之股東會可否有效保障公司之利益。又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4項規定,此對於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編按:此為舊法規定)。而所謂必要時,應以獨立董事行使監察權時,基於公司利害關係審慎裁量,認為確有召集股東會必要者為之。又獨立董事召集股東會是否為公司利益及有無必要性之認定,應以召開時其所持召開之事由,客觀上是否確與公司利益相關,而與所提決議事項間具有合理關聯性者定之,非僅以召集通知書面所記載及爭議結果有無確定為斷。

【公司法第220條90年11月12日修法理由】

一、依最高法院判例,原條文所謂「必要時」,應以「不能召開股東會,或應召集而不為召集股東會,基於公司利害關係有召集股東會必要之情形,始為相當。」爰予配合修正。

二、除董事會不為或不能召集情形下,為積極發揮監察人功能,由監察人認定於「為公司利益,而有必要」之情形,亦得召集之

三、學者評析

(一)本於公司法第220條於90年修法之意旨,應採寬鬆解釋。學者除同意司法實務上就公司法第220條「必要時」,係以股東會「召開時」之客觀情狀加以認定;亦指出若股東會嗣後召開且已達出席定足數,本於尊重監察人認定、就公司法第220條應從寬認定之意旨,法院事後審查究竟監察人召集股東會是否符合本條所規定「必要」之際,或應參酌股東已踴躍響應出席,滿足定足數並完成決議或選舉案之事實,似可謂多數股東也認同有召集股東會之必要,此際若由法院事後認定召集無必要,恐反而不符公司及股東之利益[1]

(二)在90年修法後,仍有司法實務見解採取限縮解釋,可能源於證交法第14條之4第4項舊法規定下,「法官對於獨立董事準用監察人召集股東會規定之現實狀況的敵視」[2],蓋前揭證交法舊法規定下,公司實務上不乏獨立董事浮濫召集股東會、甚至在時間相近期間內接連召開雙胞、多胞股東會之亂象。

(三)證交法第14條之4第4項舊法賦予獨立董事召集股東會之權,立意是期待「積極發揮獨立董事功能」,然在前述獨立董事浮濫召集股東會亂象下,證交法第14條之4於112年之修法,已明顯將獨立董事權限視作改革之標的[3],反映主管機關及立法者減縮獨立董事權限之態度。

四、結語

公司法第220條「必要時」之解釋,由90年修法意旨觀之,應採寬鬆解釋,而司法實務在90年修法後仍有採取限縮解釋之見解,參諸學者分析,可能來自法官對於獨立董事準用監察人之股東會召集權的敵視態度,始於裁判中有意限縮其權限,則在證交法第14條之4規定於112年修法將監察人之股東會召集權改由審計委員會合議行使後,是否將趨於一致而採取寬鬆解釋,值得觀察後續司法實務發展。



[1] 邵慶平(2023),〈公司法第220條之「必要時」的解釋──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632號民事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135期,頁53。

[2] 邵慶平(2023),〈公司法第220條之「必要時」的解釋──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632號民事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135期,頁52。

[3] 邵慶平(2023),〈公司法第220條之「必要時」的解釋──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632號民事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135期,頁53。

刑訴、法組輕鬆學,必知考古練題法 – 112 原特法警 ( 男 ) 第七名林同學上榜心得

一、背景

本身是私立大學休閒系出生,畢業後就直接就職行政工作,因為工作內容會接觸到公務人員,也因此工作一年後有想報考公務人員的想法,一開始是報名了坊間的補習班,並全職準備國考,由於第一年的準備再加上沒有好好規劃讀書方式及時間,因此成績不太理想落榜了,而第二年考試我轉兼職的方式考試, 畢竟沒錢也是很痛苦哈哈哈,但有了第一年的經驗以及在補習班有結識了一些國考好朋友一起努力,學聰明了,讀書就是要好好的規劃,以及在前補習班同學間相互流傳,知道了思法人以及紀綱老師,就決定了今年跟定紀綱老師了,也因此今年錄取了RRRRR,但刑訴還是不太理想(紀綱老師對不起~)

二、準備方式及教材選擇

由於第一年有跟著外面的補習班上課,因此今年就打算只加強弱科(申論題), 以及兼職的關係,所以購買了 Ukey 的課程,比較好安排上課規劃。

至於準備方式是:

(一)狂練習就對了

申論題:第一是練申論題手速、第二是加深剛上完章節的內容,紀綱老師的課本每一章節後面都會有練習題,看完一章就是寫申論題,然後把考卷傳給思法人批改。

選擇題:狂做考古題,錯題部分我會寫在筆記本上記下來並寫為何是這個答案,可以降低下次再次失誤。

(二)圖形記憶法

由於我的大腦真的無法容塞那麼多文字,我都會把一篇內容濃縮成一副畫或者樹狀圖,對於記憶力不好的我,一張圖真的好記多了,淺顯易懂又可以記很久。

【國文】

很慶幸今年沒有考公文了,兩篇作文,對於作文就沒有太多準備了,全部能掰甚麼就掰甚麼,能塞個人經驗更好,就像作文第二題對於國考生的我們,就很好做發揮了,然後盡量不要流水帳大致上沒啥問題,至於選擇題就吃老本了。

【法學緒論、憲法】

原住民法規的部分我是買課外的課本,我把全部原住民法規會考的重點全部再自己整理起來,尤其數字的部分要非常注意,出題率超高。

憲法的部分我是先從憲法增修條文開始看,了解清楚五院的職權到底在幹嘛,以及總統副總統,再來就是看釋字,每個釋字後面都會有考試的重點,釋字的背景一定要了解,因為題目就是從這裡考出來。

最重要的就是,刷題刷到阿摩沒金幣為止。

【刑訴】

真的只能說,紀綱老師講課內容淺顯易懂,而且都會把時事套進刑訴,加深你的印象,再者課本內容排版舒服( 這很重要 )對於考生要看一大堆字眼睛真的會花掉很難看下去,課本內容已經夠精華了,紀綱老師還會再把內容濃縮成更精華,老師也常講只要記這幾個重點,後面就是我們的作文,自己發揮了。

然後每個章節都會有練習題,老師也會帶幾個題目解題,好讓你在其他題目上可以更好解出答案。

【法組】

李源老師的正課真的很風趣,時不時就會聽到老師唱起歌來哈哈哈,但這也幫助看課程的我解放一些壓力,李源老師的架構圖很完整!

我正課上完後,大致上都只看老師所畫的架構圖以及我自己的筆記再做複習,遇到比較不懂的部分就是翻翻課本,再把重點記在筆記簿上,然後申論題也是一樣狂練習,然後交給思法人批改,批改回來的考卷你就會知道哪裡需要改正,怎麼寫比較完整或者是哪些段落不需要多寫。

【刑法】

由於刑法之前有上過別家補習班正課,所以本身有了刑法的骨架了,建議同學跟課期要好好做筆記以及每周至少再複習一次這周上的內容,跟課期結束後我幾乎就沒翻過課本了,剩下的時間我全部灌注在考古題上,然後錯的部分我一 樣會記在筆記本上,加深自己印象,再來就是搭配紀綱老師的考前重點,真的是絕了!我第一次看到這麼完整的內容,真的可以把你腦袋更活絡在考試上!!!大力推薦

【行政法】

行政法準備大致上也跟刑法一樣,狂做考古題就對了,只是內容比刑法多,但其實每個章節都是密切不可分的,理解了原理原則,其實讀行政法不困難,然後考前我會把解題書上的重點直接剪下來貼在我筆記本,之後都只讀筆記本 了。

【思法人】

真的要多加利用思法人給你的資源,像是 youtube 的十分鐘讀判決、考前講座等等的影片我都會看完,要記得資訊欄會有電子講義可以下載,還有思法人的 IG 上會提供第一線消息,有很多好康的我都是在那邊挖掘出來的,像是紀綱老師的考前刑法重點整理,真的超完整的,還有思法人的補充講義、還有每個月兩次的批改,我真的用好用滿,一點都不浪費。

三、筆記製作

法組 

因為申論題文字都很多,我無法記太多字,因此都是用圖形或樹狀圖來記,並且把流程順序也畫出來,並註釋一下此順序在做甚麼事

我會把本章節申論題常考的題型寫在右上角,來提醒自己本章大概是考甚麼。

刑訴的部分,我會用電子的方式來記,我是用 Threads 這是我後期發現還不錯的方式,我會把相關的實務見解、學說,記在同一個串列裡,這樣我看一個爭議就可以順便複習相關的題型。

刑法/行政法

有些我看到覺得不錯的解題書重點部分,我會直接剪貼在我的筆記本上哈哈哈,這樣就不用再多帶一本書了。

寫考古題時我寫錯的部分都會再寫在筆記本上,複習時可以加深我印象,下次再遇到類似的題目時,寫錯的機率就大幅下降了。

四、兼職的時間安排

我上班是排班制的,而且是可以上半天班的,這對我來說很棒,下班的時候還有體力可以去圖書館讀書,我的時間安排都是半天上班半天讀書,讀書時間差不多 4~8 小時左右,主要是看圖書館閉館時間,而禮拜一圖書館公休,我就會安排這天全天上班,下班就不讀書了,讓自己好好的休息,讓腦袋冷卻一下, 所以我的安排大概就是

禮拜一 全天班 不讀書

禮拜二 半天班 讀書 4hr

禮拜五 半天班 讀書 4hr

禮拜六 休假 讀書 8hr(或休假)

禮拜日 休假 讀書 8hr

而讀書時間為 8 小時,都會排一個申論一個選擇題的安排,每科讀 4 小時讀書時間為 4 小時的話,就專注一科,然後申論、選擇題輪替,例如今天讀申論,明天就是讀選擇題的科目,以此類推。

最後讀書最重要的是,讀書讀長時間腦袋一定會卡住,這時不能硬讀,一定要讓腦袋適時的休息,像是先去外面走走,或者是趴著休息一下,大概 10 至 20 分鐘,回來再讀的時候,問題就會突然解開了,屢試不爽,休息真的很重要, 壓力釋放不只是在讀書方面上有所幫助,在身心靈上也可以得到舒坦許多。

兩次上榜都選思法人,前段班必備的衝刺6字法則-112四等書記官郭同學

給思法人長篇心得:

一、會知道思法人補習班,只是機緣偶然,抱著嘗試轉換傳統的老補習班補習的心態,但是購買了之後,在110年就直接讓我考取當年的四等書記官(只是當時準備時間尚不充分,所以名次很後面),後來分發某北部地院,但是環境、案件量、上班的心情都真的很差,所以我毅然決然,辭職再考一次(兼職備考),有了前一次的上榜經驗,我仍然選擇思法人函授

二、第一年上榜後,我有查分數級距表,發現能上榜的考生,平均差分都在1至5分,但是六科加乘起來就是6到30分,所以我今年保持著不只要上榜,還要在榜單第一頁上半部的心態,準備考試,以下就各科分別描述一下自己的準備過程:

(一)刑法,選擇題非常、非常、非常重要,想上榜只能錯3題內,想前段班,目標是全對,刑法我只看紀綱老師的函授跟解題書,但是絕對、絕對不能用背的,因為那是老師的內容,不是你的,考試是你去考,不是紀綱老師去,要完全能理解內化成自己的東西;

至於模版要不要做,我個人是覺得看自己,像我雖然很想做,但是我個人不喜歡僵化,所以我只在腦袋裡面強迫自己:將老師的上課內容內化形成體系解題思考的步驟,舉個例子,比方說:題目看到多數人參與犯罪,先確定有沒有總則28條適用,如果肯定,應該先寫誰?後寫誰?如果否定,考點轉成分則必要共犯,分則的必要共犯有那幾條一定會考?121、122、131、266?各自的考點是什麼?如果能夠建立這樣的體系,那分則、總則的關聯性就建立起來了。

至於細微的分則考點,紀綱老師的函授內容非常足夠了,不需要再增加自己的負擔,我今年刑法申論兩題都各20,完全就是不去思考到底怎麼排版,反正看到考點,整理好腦袋裡的體系,該把考點寫在哪裡,就寫在三段論的那裡,寫完就不要眷戀,直接收筆

(二)刑訴,我也是只念紀綱老師的函授跟解題書,我個人覺得非常夠用,但是仍然是老話一句:一定要建立自己的體系,不要死背老師的答案,也不要硬抄老師的內容,那都是別人的,不是你的;雖然今年刑訴分數我拿的沒有很好看(大家應該都差不多),但是我進考場前,我只跟自己說:老師給我的體系,我都確認了,縱然題目沒看過,也要有信心,順著體系解完他

(三)民法,同刑法,想上榜選擇題只能錯3題內,想前段班,一樣目標是全對,但是民法法條非常多,就像賴川老師說的:一定有不會的冷門法條,不要為了冷門,耗費太多時間,不值得;但是我必須說:如果有多餘時間,請靠自己多翻閱一下:占有保護、債各冷門章節的歸責事由、物權冷門中的質權、典權、不動產役權體系、親屬的收養、監護、親屬會議、繼承的遺囑法定要件、無人繼承的程序、遺囑撤回的種類等等部分,不能全部一片空白;

賴川老師的民法我非常推薦,除了有外面其他老師都會說的內容,重點在賴老師的微言大義,這個你可能要自己去親身體會,你才能知道:幫助你多少,以我個人為例:今年的民法,我申論拿了42,其實我沒有特別去引法條,但是我在答題內容上,論述了很多賴川老師民法思考上的:風險承擔、經濟學法律分析、以及法律制度之所以如此設計的理由,所以其實我第一題的答案是寫錯的(愧對我自己做了6年民事庭法助,第一題權利存在瑕疵擔保損的賠體系我居然寫錯!!!!!),但評閱老師仍然給了我20分

(四)民訴,我沒有特別唸,完全憑自己當法助的概念下去考試,這幾年的書記官民訴考題,我只能說還是不脫傳統的考點,只要大觀念可以通透,民訴的分數算容易掌握的,重要的觀念至少要很熟:客觀合併、主觀追加、訴訟參加、共同訴訟(固有、類似、普通)、準備程序、書狀先行、闡明權(闡明義務)行使、適時提出主義搭配失權效等等,這些如果能掌握好,我個人認為民訴雖然很大,但還是可以掌握一定分數

(五)行政法,我個人認為最難的一科,主要是因為:題目真的看不懂,或者精準說:是題目裡面的考點,都要用猜的,因為你寫的考點可能不是評閱老師要你寫的東西;但是我承認行政法相對前面四科,算最年輕的科目,發展的時間最短,所以他的理論幾乎都是刑法借一點,民法借一點,東拼西湊建構起來的,所以看似簡單,但是真的面對考題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只能靠你盡量熟悉行政法的體系。

然後最重要的:請不要畏懼看考試卷上附給你的法條,不要以為那個法條不看,你可以直接憑備考的功力去寫答案,你一定分數很低的,以我自己為例:考完之後,我有對各補習班的答案,發現完蛋了,我的行政法都寫錯,但是我都是看完題目,按照行政法體系推理出來的答案呀,怎麼方向差這麼多?很緊張,如果行政法爆了,可能今年不只沒有在第一頁,更要落榜。

但等成績出來:雖然沒有很理想,但是也沒有爆(持平),所以行政法重要的是推論思路,最後行政法推薦:程樂老師的行政法十堂解題課,雖然很厚,但是認真看完可以幫你建立解題體系,很好用,先說:真的很痛苦很累,但是很值得花時間去看,投報率很不錯

(六)法緒英文綜合測驗,沒什麼好說的,我的英文根本救不起來,如果英文可以救起來,我應該排名更前面,但是我相信很多跟我年紀差不多的考生,都是一樣的狀況,英文40分可能都要送考選部,所以我說不準你應不應該準備英文,英文要時間,一整年必須每天都花固定一段時間,但是你前面專業科目都不一定可以念完、整理完、考古題寫完、體系建立完,英文我個人建議行有餘力,再去救他,但是我先說:如果你是英文程度好的同學,恭喜妳,你平均已經多別人6分(自己算算,就知道我的意思),你其他科目的容錯率會高很多;

至於憲法、法緒,我個人因為同時準備司律一試,所以該背的釋字,該有印象的冷門法條,都有一定熟悉度,最後冷門的特別法,能記多少是多少,一年抽到他的題數不會超過3題(勞動基準、家庭暴力防治、智慧財產等等),就看個人人品吧,但是能把握的,一定不能掉分

(七)最後心靈雞湯,我其實沒什麼資格跟妳說考試怎麼準備,因為我不是一個成功的人,我只能說:適合我的方式,不一定適合你,所以跟你說細節:我一天念幾個小時、一天寫多少考古題、我寫了多少份、我有沒有放鬆或是跟朋友聚會,這些我覺得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你不一定要跟我一樣,重要的只有:

(1)告訴自己你只要努力,一定能考上

(2)不要放棄任何你可以拿分的地方,只要你能做到的努力,都要做

(3)找一個你自己最喜歡的興趣,在你覺得很煩的時候,用他放鬆你的心情

三、最後,送大家兩句話,共勉之:未經他人苦,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處事樹為模,本固任憑枝葉動;立身錢作樣,外圓還要內裡方

113年起高考三級新增司法行政類科,社會行政類科減列2科專業科目

考試院院會今(9)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2條、第2條附表一及第4條附表三修正案,自113年起,高考三級新增司法行政類科,減列社會行政類科2科專業科目,以更契合用人機關需求,並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

考試院表示,為應司法院辦理各項司法新制及改革之規劃、執行與司法行政法令研修,以及各項對內整合、對外協調業務之用人需求,自113年起,高考三級將新增司法行政職系司法行政類科,並參酌司法院建議及高普考試減列科目原則,專業科目列考「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等4科,以進用司法行政相關專業人員。

考試院說明,為使考選策略持續朝專業知能核心化之方向精進,前於112年3月7日修正發布,自113年起實施之高普考試規則修正案,高考三級應試專業科目以減列2科為原則,惟部分類科因尊重用人機關研議意見未予減列。該案發布後,衛生福利部來文建議將社會行政類科列考之「社會福利服務」及「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2科目合併修正為「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1科目,並刪除「社會研究法」科目,爰再修正高普考試規則,自113年起,社會行政類科專業科目減少2科,列考「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社會學」及「社會工作」等4科。

考試院指出,本次高考三級新增司法行政類科,並減列社會行政類科考試科目,主要是考量各專業領域的實務運作需求,同時確保高考三級的應試類科及科目能夠與時俱進,以提升公務人員的專業素質與應對能力。

考試院網址:https://reurl.cc/Nyg4yx 

快速懶人包

「社會行政」113年度刪減後考科

😺行政法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社會學

😺社會工作

全新類科「司法行政」考科

🌞 刑法

🌞 民法

🌞 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

🌞 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 

司法行政工作內容

電話詢問考試院後,回覆重點如下:

一、分發機關:主要是在司法院及法務部

二、工作內容:職司辦理各項司法新制及改革之規劃、執行與司法行政法令研修,以及各項對內整合、對外協調業務之用人需求。

以上兩點,皆與高考行政、司法特考的分發機關與工作內容不同唷!

草泥狗正在瘋狂打電話給考選部,詢問命題大綱內容中!

課程相關資訊將會儘速公告

媽媽考生兼職上榜,112年度法警(女)第七名黃同學短訊心得

109年曾在知名補習班上正課過並考上備取,但由於家庭因素當時沒有報到,思法人竟然有差分優惠覺得挺不錯,報名了法警全科申論總複習班,真的對申論題的寫作幫助非常大,讓我放下很多焦慮,感謝刑訴紀綱老師非常用心的講義都有附上詳解,對申論刷題真的很有用,感謝李源老師把法組教的深入淺出,體系化好多我之前硬背的資料,謝謝你們讓我上考場時有了很多底氣

今年這兩科幾乎只讀申論總複習班的講義,兩位老師命中率高的嚇人,終於讓我成功上岸,同時我是在家帶兩歲小孩一邊利用時間準備,然後老公在最後一個月請育嬰假讓我讀書

謝謝思法人的各位,也祝福大家早日上榜!

在思法人克服申論題難關,112年度四等一般行政警察李同學心得

快訊心得

剛開始我是在其他間補習班補習,但是一直沒有很大的起色,也讓我的成績一直拉不起來,今年是我考試第3年,我一直在迷茫是否要在同一間補習班繼續補習,直到看到思法人各個菁英老師群,一開始的我半信半疑,因為原本補習班也是跟我說他們很專業,直到我詢問很多上榜的學長和學姐,他們說思法人裡面的紀綱老師是刑法的權威,讓我安心去試試,我基於尋求專業師資的信心選擇相信思法人,我打開我的line 私訊了思法人的小編,思法人的小編人也很好,詢問我需要的課程和相關的資訊,並讓我試看課程,不得不說服務非常非常好,當我試看完思法人的課程時,我當下立馬就決定相信思法人,因為小弟本人還有一些基礎和經濟上的考量因此報名了警察衝刺題庫班,這個題庫班不但價錢非常優惠還有早鳥價,個人覺得cp值非常非常高,不過還是要提醒初學的考生如果沒有基礎一定要報名完整的課程,好好打底跟著思法人的腳步一步一腳印往前進,我相信只要你堅持努力不放棄,明年的榜單一定會有你的名字,那在思法人的課程之中我個人最推刑法的紀綱老師,他的課非常有趣,能清楚的帶領同學了解刑法的世界,也不會像其他間補習班忽略微不足道的重點,紀綱老師的帶領讓我的刑法起死回生,在跟著紀綱老師的腳步慢慢探索刑法世界,你會發現刑法是一門非常有趣的科目,不單單只是條文那麼簡單,你還能從具體實務範例上感受到學習刑法的快樂,感謝思法人這個溫暖的大家庭讓我順利今年金榜題名,選擇思法人,讓你一鳴驚人。


完整心得

當天放榜時其實蠻緊張的,因為今年是第三年備考,今年特意降低期待感,等到晚上7點才敢對榜單,知道今年在警察法規有小失誤,所以原本自認沒有上榜,所以當看到榜單上有自己的名字有點嚇到、也蠻開心的,剛好今年有增額所以就覺得辛苦是值得的。其實小時候對成為警察沒有特別的想法,但在高中跟朋友從彰化去洲際棒球場跨年,結果吵架被朋友丟包在路邊,剛好在路邊看到兩個霹靂小組的員警,只好走過去拜託他們載去洲際棒球場,兩個警察也很欣然地答應了,當下覺得「哇~原來當警察可以幫助人」,在很無助的狀態下發生「被警察載去跨年」這件印象很深刻的事情,於是開始對警察這個職業產生憧憬,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所以選擇報名警察考試。

當初在高中畢業的時候,因為家裡經濟狀況所以比較晚讀大學,大學就讀於私立大學運動休閒系,也在大學期間瘦下來,才有辦法實現夢想。也想要跟大家說「想做就要直接去做,不要讓自己後悔!」因為自己是蠻後悔等到110才考試,時機是很重要的。110備考的時候名額才364人,那時候也因為沒什麼經驗,就覺得說「警察特考!OK啦!妥妥當當!」所以就是半工半讀,然後在有空堂課的時候才準備,結果在考場上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平常在寫選擇題的時候是很簡單的,但是申論是完全寫不出來的,所以會建議大家如果經濟狀況允許可以當全職考生準備。

在讀書計畫部分,一般狀況會建前半年的時候,用老師的課程穩穩、一步一步地打基礎,千萬不要覺得老師在講廢話就直接快轉,一定要一步一腳印,加上自己的筆記一定要做好,老師的筆記是老師自己整理的方法,要消化成屬於自己的筆記。到下半年的時候,因為不可能在一個字一個字看課本,這樣很浪費時間,而是你要從你的筆記開始複習這樣速度才會快,之後在練習寫題的時候,比如說看到題目是「古典學派」,就可以回想自己整理的筆記後寫出來。在安排課表的部分也很重要,千萬不要一天排一科,假設禮拜一固定排法緒,就會隔一個禮拜才會碰到法緒,這個時候就會把你的法緒忘光光。我的狀況是一天排兩科,比如說禮拜一早上是法緒、下午是刑法,禮拜二就會早上排刑法,等於是把前一天下午的課跟當天早上的課一樣,這樣在銜接的時候會比較快、比較有效率。

前兩年已經稍微打完基礎,所以今年是直接買題庫班(如果沒有基礎直接買題庫班會跟不上進度喔!),當初是因為原本的補習班老師說紀綱老師是他的學弟,加上其他上榜學長姐的推薦,所以在試聽之後就開始上紀綱老師的課程。原本在別的補習班補習,老師在講過失傷害的時候,只會大概講主觀客觀怎麼寫,或是最近酒駕是熱門考題,老師就只講酒駕的重點,像今年考出遺棄罪一定就不會寫了,像去年申論題寫不好但也找不到原因,在上紀綱老師的課之後才發現原來我不會的還很多。紀綱老師不會只帶過重點,會講得很完整比較可以融會貫通,寫申論的時候也發現有很大的進步,原本的內容跟版面就只會一面,但紀綱老師會講學說也會講實例,這時候就會比別人還要猛了,不只篇幅可以達到一頁半,有寫到學說跟實例,批改老師也會覺得說嗯~這個學生是有在研究刑法的,分數就會比較高。其實一開始寫申論是非常困難的事情,說實在我一開始寫也覺得寫得像垃圾XD,剛開始寫完只寫了一面的三分之一,就覺得說完蛋了,上完紀綱老師的課之後寫申論會比較有成就感。建議「一定要常練習寫申論」,可以訓練寫字速度跟字跡,練到一題篇幅在一頁半~兩面,就會有基本的成績了。然後一定要掌握選擇題,把確定可以拿到分數的部分掌握住,而且如果選擇都不會,申論一定也是寫不出來的。

考試的運氣跟努力的程度都很重要,所以就算失敗也千萬不要灰心,不要抱有今年一定會上榜或今年一定會落榜的想法,準備考試就是認真的去準備,多想其他事情都沒有意義,第一年準備的時候會比較煎熬,到第二年準備的時候就有參考值知道要讀的方向,只要堅持下去有一天一定會榜上有名。前半年跟完課剩餘的時間盡量是想做什麼就去做,如果從一開始就繃很緊,到後面螺絲會鬆掉,到後面再上緊發條,然後一個禮拜至少禮拜天會休息一天,因為如果都沒有休息其實會精神炸裂,去年逼著自己硬讀,到3、4月的時候真的會心態崩掉,導致負面情緒變多、壓力大,自然讀書效果就不好,所以千萬不要把自己關在房間裡12個小時都在讀書。到考前三個月再集中精神全力衝刺,把手機在讀書時候開飛航,不要讓一個訊息影響自己,這樣進步的速度才會快。

最後想跟在準備警察特考的學弟妹說,希望你們都可以保持自己的初心,在心情不好的時候想想自己準備考試的初衷,堅持下去!有一天一定會榜上有名。

相見恨晚!普考榜眼+高考第六名-112高普社會行政雙榜-吳同學

一、成績單 

報考年度:112 年高考三級社會行政類科 

二、個人背景 

非本科生,國立大學中段學校文組畢業,出社會後深知文組在就業市場上的相對弱勢,於是 在 111 年 2 月下定決心開始準備國考,參加過 111 年地特四等考試、112 年高普考。 由於希望盡快上榜,當初選擇補習,以省去自己摸索學科的時間。111 年度曾購入某家老字 號補習班的社會行政全套課程,但上課之後發現自己和該補習班老師的教學頻率不合,學科 基礎完全沒打好(可以說是非常糟)。112 年度開始自己規劃時間唸書,並在考前購入思法 人社會行政總複習題庫班,作為最後的加強衝刺。 

三、各科準備方式及使用的教材 

第一年準備時傻傻的聽別人推薦,在沒有試聽的情況下就衝動報名某家補習班全套課程,開 始上課後才發現與該補習班老師頻率不合,每次上課都覺得難以吸收且身心俱疲,整個跟課

期都在無限循環的痛苦中度過。(在此奉勸各位考生選擇補習班前一定要試聽過再報名!不 要走我的冤枉路啊~) 

絕望之下,在 YouTube 上四處搜尋其他老師的上課影片試聽,作為考生休息時的小小消遣, 偶然點開藍星沙老師的社會學正課班試聽影片,一開始是被這位老師甜甜的笑容和好聽的聲 音吸引,再來是有條不紊地幫同學整理表格筆記、解釋社會學理論與內涵,不知不覺就順著 老師的步調上完一整堂課,這應該是我第一次抱著輕鬆愉悅的心聽完補習班的課程吧!於是 112 年高普考前決定購入思法人總複習題庫班,幫助我進行最後的考前衝刺。以下分享各考 

科的備考方法與心得: 

(一)國文 

完全吃老本,也沒寫過考古題,考試當天通勤時間上網找一些名言佳句來臨時抱佛腳。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憲法有完整跟完函授課程,法緒和英文完全沒準備。 

個人覺得憲法是這三科中投資報酬率最高的科目,有時間的話可以把課程完整上過一輪,我 自己一週會安排兩個時段練習憲法歷屆試題,多練題目就能大概抓出每個單元的考點。 

(三)社會學(15/20/25/6) 

因為補習班的課聽不下去,這科是另外買解題書自己讀,再搭配思法人的總複習題庫班。 一直到考前三個月才開始接觸社會學,準備時間非常短,當時為了快速抓到考試重點,捨棄 坊間厚重的參考書,直接購入解題書,以考古題為中心做單元式複習(這實在是非常投機的 做法,如果時間充足還是建議穩紮穩打,一定可以拿到更亮眼的成績!) 在解題書讀過一輪,對社會學有了基本概念後,最重要的還是如何在考卷上呈現出讓閱卷老 師欽佩的答案。而藍星沙老師的解題班就是我的寫作救星,讓我在沒有紮實基礎的前提下, 仍然拿到足夠上榜的分數。 

我一定要大力推薦藍星沙老師的解題班!之前上過其他補習班的題庫班,上課時就是發一本 歷屆考古題的擬答,然後順著擬答講解,其實我不懂這樣的上課方式和一般課程有什麼不 同。 

然而,藍星沙老師的上課方式大不相同,講義上給的擬答並非真正的答案,老師的用意是希 望我們可以自己動腦思考解題路徑,就像老師反覆強調的,「練腦」是備考過程中非常重要 的一個環節,如果已習慣參考擬答而不自己動腦列出關鍵字、安排架構或練習下標題,在面 對新考題時仍然會不知所措。 

老師上課時除了會將重要的考點整理成表格筆記,也會帶著大家逐題練習、一步步思考,並 傳授許多解題技巧,在考場上我便是遵循著老師的寫作格式,較有把握的兩題順利拿下 20 分(以上)的分數,較沒把握的題目也拿了基本分。如果今年沒報名題庫總複習班,我的社會學分數大概率會淒慘兮兮。 

【參考書單】 

知識圖解-社會學最強破題書(韋樂/2022)

(四)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5/16/15/17) 

(五)社會福利服務(14/10/17/22) 

這兩個考科重疊的部分很多,故兩科是一起準備的,先將函授課程聽完一輪,然後依照各個 單元(社會救助、兒少政策福利、老人政策福利、長期照顧、婦女政策福利、身障政策福 利……等)將歷屆考古題進行分類與練習。 

在練習考古題的過程中,我會將重要考點和一些自己不熟悉的概念整理成電子筆記檔,考前 衝刺期就只讀這一份筆記,利用零碎時間反覆閱讀、記憶,加深印象。 除了基本的理論題型外,當今最夯的時事、議題往往容易成為下次的考點,所以務必要熟 悉!例如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長期照顧政策、超高齡對策方案、數位性暴力相關法條、社會 投資概念與其他最新修法等,都是考前一而再、再而三反覆練習的重點。 順道一提,藍星沙老師在題庫班中帶我們閱讀了好幾篇補充文章,讓我在考場上寫到相關論 述時剛好可以拿出來引用,對我的申論寫作幫助非常大。 

【參考書單】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黃源協、蕭文高/2021) 

(六)社會工作(15/13/12/13) 

社會工作是我的弱科,因為大學不是唸相關科系,也缺乏實務上的工作經驗,所以算是準備 得最痛苦的一科吧!這科準備的方式是先將函授課程聽過一輪,然後依照單元將考古題做分 類、練習,寫題目有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回去重聽課。除了要熟悉社工總論(個案、團體、社 區三大工作方法,以及社工倫理與理論)外,也要了解各領域的社會工作能提供服務對象什 麼樣的處遇,是本科的核心重點。 

【參考書單】 

社會工作理論:處遇模式與案例分析(宋麗玉等/2021) 

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林萬億/2022) 

(七)社會研究法(10/15/13/18) 

社會研究法是所有考科中考點相對好抓的科目,因此我在聽完一輪函授課程後,就開始瘋狂 寫題目,多練幾年的考古題就會發現,同樣的考點會一直在歷屆試題中出現,例如抽樣方 法、調查法、信度、效度、量化研究與質化研究、研究倫理……等常考單元,只要紮實的準 備起來,社會研究法就不是太難對付的考科。所以掌握這科的訣竅就是:勤練考古題! 

【參考書單】 

社會工作研究法( 簡春安、鄒平儀/2016)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搶分題庫(陳思緯/2022)

(八)行政法(20/24/46) 

我個人完全沒有法科基礎,聽完第一輪函授後對這個考科似懂非懂,看到題目時腦袋一片空 白也很挫敗,後來決定將函授課程紮實地聽了第二輪,對於行政法的整體架構才逐漸清晰, 雖然很花時間但也很值得。 

在此勉勵和我一樣初次接觸法科的迷惘考生~第一次學習行政法覺得困難、跟不上,都是很 正常的事情!千萬不要因為這樣就氣餒,因為法科的專業知識是一層一層累積起來的,每個 章節都環環相扣,只要堅持下去,一定會有豁然開朗的一天。 

我非常推薦購入行政法解題書來幫助學習,尤其選擇題是相較於申論題更好拿分的部分,一 定要掌握住。我的方法是每堂課上完後,會找出相對應的單元練習選擇題並檢討,只要勤練 一定可以拿到不錯的分數。 

剛開始練習申論題時非常挫折,常常看不出題目爭點,不知道該如何下筆,參考了解題書的 寫作格式後,初期先學習、模仿解題書的擬答,漸漸就會熟悉法科的寫作模式。看到題目時 可以先試著尋找題目中的關鍵字,並搜尋腦袋中有哪些學過的相關內容,大概就能抓出下筆 方向。 

【參考書單】 

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林清/2022) 

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周凌、周董/2023) 

四、讀書計畫與備考心情調適 

(一)讀書計畫 

讀書計畫分為「跟課期」和「做題期」: 

1. 跟課期: 

完整將函授課程上過一輪,在每天開始新進度前,先複習前一堂課程內容,選擇題部 分則會在每堂課上完後練習題目。 

2. 做題期: 

將函授課程上完後,對該學科有了初步的理解,將歷屆申論考古題依照各個單元分類 整理,在作答紙上手寫練習,再將不熟悉的部分以及常考考點製作成考點筆記,考前 反覆記憶、複習。 

(二)作息時間 

1. 111 年 2 月~112 年 1 月(跟課期/兼職備考): 

(1) 週一至週五 9:30~18:00 上班,每天回到家後先吃飯、洗澡,20:00~24:00 上函授 課。 

(2) 週六、週日一天上兩堂函授課,時段分別為「8:30~14:00」、「15:00~20:00」 (我跟課屬於細嚼慢嚥型,需要花較多時間理解、消化課程內容),每個月安排 一天完全不碰書,放鬆休息吃美食。 

2. 112 年 2 月~112 年 7 月(做題期/全職備考):

(1) 全職備考期間把自己的作息調整成考試當天的時間,早上 7 點起床,晚上 23 點睡 覺。 

(2) 一天切割成三個時段,分別為「8:30~12:00」、「13:00~17:00」、「19:30~22:00 」,並安排每天 17:20~18:00 到家附近的公園慢跑,晚上 22:00 以後是 Me Time 耍 廢時光。 

(3) 通常早上精神比較好,先專攻弱科和法科,下午時段安排自己較擅長/喜歡的科 目,晚上則會排定一週兩天練習選擇題,其他天複習考點筆記。 

(4) 每週日不安排任何新進度,用來補當週未完成的進度;若當週進度都有跟上,就 會放鬆、休息。 

(三)準備考試面臨的壓力及難題,如何克服及調適。 

1. 書念不完/排好的進度跟不上: 

這應該是準備國考一半以上的考生都會遇到的難題吧,排定的進度無法按時完成, 一延再延,每天被進度追著跑的焦慮無助感,曾為兼職考生的我完全深深體會。 

【依自己的能力,制定最符合自己需求的讀書計畫】 

每隔一段時間我就會檢視讀書計畫有沒有需要調整之處,先了解自己一天能負荷的 進度量,再依自己能力範圍調整讀書計畫,千萬不要制定不切實際的完美計畫,因 為往往難以 100% 達成,那樣也只會徒增焦慮;而符合自己需求、按部就班的讀書計 畫,可以帶來踏實感與正能量,這樣才是最好的讀書計畫。 

2. 申論寫作沒有頭緒: 

大學唸的是報告系,從未接觸過申論題的我,真的非常非常徬徨,不知道如何安排 架構、如何下筆?剛開始練題時,常常看著題目發呆,腦袋一片空白,一邊想著死 定了快考試了怎麼還不會寫,然後帶著滿滿的挫敗感翻課本、上網找擬答,一整天 下來常常被滿溢的負面情緒折磨得疲憊不堪。 

【從模仿開始,慢慢找到寫作手感】 

不要因為害怕申論題就逃避練習,越害怕就越應該練習!沒有人天生就會寫申論題 ,許多上榜的學長姊也都是從零開始練習寫申論。 

以下分享我自己練習申論寫作的過程: 

(1) 初期參考解題書或上網找補習班擬答,看看他們的前言、大標、小標、結語怎麼 寫,然後照著擬答寫出一份答案。 

(2) 熟悉申論格式且對學科有基礎理解後,練題目時先不看擬答,試著開書自己找可 運用於本題的材料,練習擬架構與下標,並下筆寫作,最後再比對自己寫的與擬 答的差異。 

(3) 當對學科內容有一定程度的掌握與理解後,看到題目時,從自己腦袋裡搜尋題目 相關資源,計時 30 分鐘(考場上每題可花費的時間)輸出在作答紙上。 練習申論是一個慢慢累積的過程,只要大量練習、漸漸熟悉,有一天你一定會看到 自己的成長與進步! 

3. 看不到備考盡頭的無限自我懷疑:

當投入所有的時間、精力在準備一場結果未知的考試,時常有一種「同儕的人生不 斷向前,而自己的人生卻停滯不前」的差距感,也曾無數次懷疑自己真的考得上 嗎?選擇備考這條路,究竟是不是正確的決定? 

【專注當下,拋開負面情緒,累了就去運動吧】 

每當我讀書讀到心累,開始自我懷疑時,就會放下書本去運動,推薦考生們一定要 培養運動習慣,一方面可以紓壓,另一方面考試真的超級耗費精力,擁有好體力是 必須的!到了備考後期,我的情緒明顯比備考前期好很多,除了每天定時運動幫助 我穩定體力與心理狀況外,最後一段時間我抱持著「每天按部就班完成進度,專注 於當下,其他都不去多想」的心態,平靜的考完連續五天的考試。 

不要焦慮書唸不完(反正本來就唸不完),不要擔心考不上(反正沒考上人生還有 很多出路),只要對自己這段時間的努力問心無愧,就不算白走了這段路! 

五、勉勵考生的一段話 

最後,想對還在備考這條路上的考生們說聲:辛苦了! 

準備國考是一趟孤單的旅程,旁人無法理解,只有經歷過才能了解個中滋味。備考期間很喜 歡一句話 ’’ This too, shall pass. ’’(這也終將過去)。這句話的涵義是,再光榮的時刻或再黑 暗的日子,都不是永久的,總有一天一切都會過去,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每當心理狀態面臨崩潰邊緣時,我都會告訴自己,不論現在讀書讀得多麼挫折、痛苦,這個 狀態並不會永久持續,再煎熬的日子總有一天都會過去,所以現在能做的就是停止焦慮,好 好把握當下,做好每一個階段該做的事情。 

對了,在拚盡全力之際,也別忘了適時的暫停腳步放鬆心情,畢竟休息和唸書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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