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公告】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放寬公務人員指名商調之限制
本次修正在兼顧原機關業務運作及公務人員調任權益的原則下,也明確規範函商程序的辦理期限,增訂原服務機關應於收受商調函次日起1個月內回復,未回復者,以收受商調函次日起2個月的期滿日為過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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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正在兼顧原機關業務運作及公務人員調任權益的原則下,也明確規範函商程序的辦理期限,增訂原服務機關應於收受商調函次日起1個月內回復,未回復者,以收受商調函次日起2個月的期滿日為過調日期。
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 年度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為了協助原住民族增進就業所需之工作技能與知識,有效運用社會資源,結合就業市場需求,促進原住民族就業,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此「職業訓練運用計畫補助」,希望提升原住民族的職業訓練成效。
此進修補助對象須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所定之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範圍適用於就業考試,即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各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進用考試。
11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法醫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定於114年9月23日下午2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
考試院指出,本次修正幅度較大,故除身心調適假將配合「世界心理健康日」(World Mental Health Day),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外,其餘條文部分,考量休假是以年度計算及機關差勤等系統調整須預留相關作業時間,預定於115年1月1日施行。
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之考試通知書,預定自114年9月17日起,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考試通知書下載」項目開放下載,應考人請以空白紙張自行列印。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將於114年9月11日至9月17日下午5時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將於114年9月9日至9月18日下午5時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列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需用名額34人,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73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107人,本2項考試各等級、類科(組)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如附表。
本次修正在兼顧原機關業務運作及公務人員調任權益的原則下,也明確規範函商程序的辦理期限,增訂原服務機關應於收受商調函次日起1個月內回復,未回復者,以收受商調函次日起2個月的期滿日為過調日期。
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 年度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為了協助原住民族增進就業所需之工作技能與知識,有效運用社會資源,結合就業市場需求,促進原住民族就業,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此「職業訓練運用計畫補助」,希望提升原住民族的職業訓練成效。
此進修補助對象須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所定之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範圍適用於就業考試,即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各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進用考試。
11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法醫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定於114年9月23日下午2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
考試院指出,本次修正幅度較大,故除身心調適假將配合「世界心理健康日」(World Mental Health Day),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外,其餘條文部分,考量休假是以年度計算及機關差勤等系統調整須預留相關作業時間,預定於115年1月1日施行。
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之考試通知書,預定自114年9月17日起,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考試通知書下載」項目開放下載,應考人請以空白紙張自行列印。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將於114年9月11日至9月17日下午5時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將於114年9月9日至9月18日下午5時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列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需用名額34人,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73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107人,本2項考試各等級、類科(組)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