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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贈送科目:申論寫作攻略班(高維奇)、115正課班-行政法選擇題(楊衝)
▌116年度正課班 / 題庫班 / 總複習 / 超級總複習 – 觀看期限 ⮕ 2027考試當月底截止
| ▶ 116年度正課班 – 師資堂數表(觀看期限 ⮕ 2027.07.31) | ||||||
| 高考一般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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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科 目 |
正課班科目 | 師資 | 預定課程上架 | 預定堂數 | ||
| 行政學 | 高維奇 | 115/7 | 約42堂 | |||
| 行政法 (公職.司三) | 信長 | 115/10 | 約38堂 | |||
| 行政法選擇題 (正課) | 楊衝 | 115/8 | 約20堂 | |||
| 政治學 | 高維奇 | 115/9 | 約22堂 | |||
| 公共政策 | 高維奇 | 115/12 | 約18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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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看期限至考試當月底,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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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同 科 目 |
國文 (作文) | 黃熙 | 115/4 | 約10堂 | ||
| 國文 (測驗) | 文強 | 115/4 | 約10堂 | |||
| 憲法 (公職) | 李兆 | 115/11 | 約11堂 | |||
| 法學緒論 | 李晨 | 115/7 | 約26堂 | |||
| 共科英文 | Edison | 115/5 | 約10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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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特考可加購延長至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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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年度題庫班 – 師資堂數表(觀看期限 ⮕ 2027.07.31) | |||||||
| 高考一般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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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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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班科目 | 師資 | 預定課程上架 | 預定堂數 | 可加購 批改題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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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學 | 高維奇 | 116/1 | 約8堂 | 4題 | |||
| 行政法 (公職.司三) | 信長 | 116/2 | 約8堂 | 4題 | |||
| 行政法選擇題 (題庫) | 王東元 | 預定115/11上架 | 約6堂 | 無 | |||
| 政治學 | 高維奇 | 116/2 | 約6堂 | 4題 | |||
| 公共政策 | 高維奇 | 116/2 | 約4堂 | 4題 | |||
| ★ 觀看期限至考試當月底,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 |||||||
| ★ 地方特考可加購延長至2027.12.31 | |||||||

| ▶ 116年度總複習 – 師資堂數表(觀看期限 ⮕ 2027.07.31) | ||||||
| 高考一般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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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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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複習科目 | 師資 | 預定課程上架 | 預定堂數 | ||
| 行政學 | 高維奇 | 116/5 | 約4堂 | |||
| 行政法 (公職.司三) | 信長 | 116/4 | 約4堂 | |||
| 行政法選擇題 (題庫) | 王東元 | 預定116/02上架 | 約6堂 | |||
| 政治學 | 高維奇 | 116/3 | 約3堂 | |||
| 公共政策 | 高維奇 | 116/4 | 約2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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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看期限至考試當月底,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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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特考可加購延長至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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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簡章資訊(依考選部公告為準) | |||||||
| 高考一般行政 | |||||||
| 試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佔分 | 考試題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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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科 目 |
筆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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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與測驗) | 2小時 | 作文80 測驗20 |
混合題型 | ||
| 政治學 | 2小時 | 100 | 申論 | ||||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1小時 | 100 | 測驗 | ||||
| ◎行政學 | 2小時 | 申論50 測驗50 |
混合題型 | ||||
| ◎行政法 | 2小時 | 申論50 測驗50 |
混合題型 | ||||
| 公共政策 | 2小時 | 100 | 申論 | ||||
| 注意事項 | 注意事項 | ※本考試單採筆試之類科,總成績之計算,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即民國96年7月5日以前出生者),並具有附件3所列應考資格者,得應本考試。 2.以學歷資格報考者,應繳驗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學位)證書影本。(大專院校學歷) 3.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4.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 條第1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至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相關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查詢)。 5.本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6.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舉行。其他應試資格詳見考選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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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年度 – 授課綱要 |
| 政治學 / 高維奇 |
| 一、 政治學概論 (一)政治學的意涵 (二)題目演練二、 國家體制 (一)國家要素 (二)民族 (三)題目演練三、 政府體制 (一)民主 (二)獨裁 (三)政治發展 (四)民主政府體制 (五)題目演練四、 憲政體制 (一)憲法與人權 (二)行政權 (三)立法權 (四)司法權 (五)題目演練五、 選舉制度 (一)多數決制 (二)比例代表制 (三)混合制 (四)題目演練 六、 公民社會 七、 政治文化 八、 國際關係 九、 政治思想 |
| 116年度 – 授課綱要 |
| 行政學 / 高維奇 |
| 一、 行政學概論 (一)行政學的意涵 (二)公共性 (三)題目演練二、 行政學的發展 (一)經典理論 (二)當代理論 (三)治理 (四)題目演練三、 人事行政 (一)人事制度 (二)用人流程 (三)倫理與課責 (四)題目演練四、 財務行政 (一)預算制度 (二)預算流程 (三)財務行政專題 (四)題目演練五、 公共管理 (一)績效管理 (二)策略管理 (三)知識管理 (四)危機管理 (五)題目演練 六、 組織管理 七、 公共政策 |
| 116年度 – 授課綱要 |
| 公共政策 / 高維奇 |
| 一、 公共問題與議程 (一)公共問題 (二)議程設定 (三)題目演練二、 問題建構與規劃決策 (一)政策問題 (二)政策建構 (三)政策規劃 (四)題目演練三、 政策合法化與類型 (一)政策合法化 (二)政策類型 (三)題目演練四、 政策執行 (一)政策工具 (二)政策執行 (三)題目演練五、 政策評估 (一)政策評估 (二)題目演練 六、 政策中的行為者 七、 政策科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