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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正課班 / 題庫班 / 總複習 / 超級總複習 – 觀看期限 ⮕ 2027考試當月底截止
| ▶ 116年度正課班 – 師資堂數表(觀看期限 ⮕ 2027.03.31) | ||||||
| 中央警察大學-警佐二類 | ||||||
| ★ 警佐班提供115年度錄製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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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科 目 |
正課班科目 | 師資 | 預定課程上架 | 預定堂數 | ||
| 115內軌警察法規 | 楊衝 | 115/8 | 約22堂 | |||
| 115警察勤務 | 李瑜 | 預定115/06上架 | 約22堂 | |||
| 115刑法 | 總則:紀綱 分則:謝大維 |
預定115/06上架 | 約26+20堂 | |||
| 115刑事訴訟法 | 紀綱 | 預定115/06上架 | 約42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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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看期限至考試當月底,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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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科 目 |
115國文(測驗) | 文強 | 預定115/06上架 | 約10堂 | ||
| 115憲法(公職) | 李兆 | 預定115/06上架 | 約11堂 | |||

| ▶ 116年度題庫班 – 師資堂數表(觀看期限 ⮕ 2027.06.30) | |||||||
| 中央警察大學-警佐二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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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佐班選擇題題庫提供115年度錄製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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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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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班科目 | 師資 | 預定課程上架 | 預定堂數 | 可加購 批改題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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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法規(警佐) | 李瑜 | 預定115/11上架 | 約3堂 | 無 | |||
| 警察勤務(警佐) | 楊衝 | 預定115/11上架 | 約3堂 | 無 | |||
| 刑法(警佐) | 紀綱 | 預定115/11上架 | 約3堂 | 無 | |||
| 刑事訴訟法(警佐) | 紀綱 | 預定115/11上架 | 約3堂 | 無 | |||
| 國文測驗(警佐) | 黃熙 | 預定115/11上架 | 約3堂 | 無 | |||
| 憲法(警佐) | 李兆 | 預定115/11上架 | 約3堂 | 無 | |||
| ★ 觀看期限至考試當月底,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 |||||||

| ▶ 考試簡章資訊(依考選部公告為準) | |||||||
| 中央警察大學警佐二類 | |||||||
| 試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佔分 | 考試題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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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科 目 |
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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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與憲法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警察法規(警察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警察勤務 (含警察勤務條例)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注意事項 | 注意事項 | ※應試條件※ 1.職務(具下列資格之一):(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員或隊員職務。(二)曾經銓敘審定警察官合格實授之現任警察機關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以下職務人員。 2.考試: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3.學歷: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力)以上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曾受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格者,視同巡佐班結業)。以「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及格」身分報考者,即視同具專科以上之同等學力,毋須再檢附專科以上學歷證書。 4.年齡:未滿56歲 5.獎懲:最近2年內獎多於懲,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6.最近1年常年訓練成績符合一般員警規定;但懷孕、生產或因公失能,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或機關未辦理常年訓練或測驗而無成績者,不在此限;另申請留職停薪者,溯前採計最近1年常年訓練成績。 7.審查不合格者,本校不辦理複審,各警察機關請自行以書面通知初審審查不合格者,本校不另行通知。 ※成績計算事宜※ 1.本考試採筆試為總成績。 2.成績總分計算公式:成績總分=(個人筆試成績÷到考且符合計算標準之考生最高筆試成績)×50+(個人資績計分得分÷到考且符合計算標準之考生最高資績計分)×50。 3.筆試「單一選擇題」40分(每題2分,共20題)與「多重選擇題」60分(每題3分,共20題)。「單一選擇題」答對者每題給2分;答錯者倒扣1/3題分;不答者以零分計。「多重選擇題」答對每一選項者,各獲得1/5題分;答錯每一選項者,各倒扣1/5題分;完全不答者以零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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