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CHASE A COURSE
【限時優惠-2/22截止,結帳可選3000優惠碼】
*年節期間貨運不保證隔天到貨、無保證年前出貨
▌116年度正課班 / 題庫班 / 總複習 / 超級總複習 – 觀看期限 ⮕ 2027考試當月底截止
| ▶ 116年度正課班 – 師資堂數表(觀看期限 ⮕ 2027.05.31) | ||||||
| 中央警察大學-二技刑事警察學系 | ||||||
| ★ 警大考試提供115年度錄製課程 | ||||||
|
專
業 科 目 |
正課班科目 | 師資 | 預定課程上架 | 預定堂數 | ||
| 115刑法 | 總則:紀綱 分則:謝大維 |
預定115/06上架 | 約26+20堂 | |||
| 115刑事訴訟法 | 紀綱 | 預定115/06上架 | 約42堂 | |||
| 犯罪心理學與犯罪剖繪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
|
★ 觀看期限至考試當月底,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
||||||
|
共同
科 目 |
115國文(測驗) | 文強 | 預定115/06上架 | 約10堂 | ||
| 115憲法(公職) | 李兆 | 預定115/06上架 | 約11堂 | |||
| 115共科英文 | Edison | 預定115/06上架 | 約10堂 | |||

| ▶ 116年度超級總複習 – 師資堂數表(觀看期限 ⮕ 2027.05.31) | |||||||
| 中央警察大學-二技刑事警察學系 | |||||||
|
★ 警大考試提供115年度錄製課程
|
|||||||
|
超級總複習
|
超級總複習科目 | 師資 | 預定課程上架 | 預定堂數 | 可加購 批改題數 |
||
| 115刑法 | 紀綱 | 116/3 | 約12+4堂 (題庫班+總複習) |
4題 | |||
| 115刑事訴訟法 | 紀綱 | 116/3 | 約12+4堂 (題庫班+總複習) |
4題 | |||
| 犯罪心理學與犯罪剖繪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
| ★ 觀看期限至考試當月底,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 |||||||

| ▶ 考試簡章資訊(依考選部公告為準) | |||||||
| 中央警察大學二技刑事警察學系 | |||||||
| 試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佔分 | 考試題型 | |||
|
考
試 科 目 |
筆試
|
※國文與憲法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英文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犯罪心理學與犯罪剖繪 | 1小時20分 | 單選40 多選60 |
測驗 | ||||
| 注意事項 | 注意事項 | ※成績計算事宜※ 1.兼採筆試成績與資績計分,資績計分占40%、入學考試(筆試)成績占60%。 2.「單一選擇題」答對者每題給2分;答錯者倒扣1/3題分;不答者以零分計。「多重選擇題」答對每一選項者,各獲得1/5題分;答錯每一選項者,各倒扣1/5題分;完全不答者以零分計。 3.前款成績之計算公式為:成績總分=(個人資績計分÷到考且符合計算標準之考生最高資績計分)×40+(個人筆試成績÷到考且符合計算標準之考生最高筆試成績)×60。 4.按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成績總分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優先;筆試成績亦相同時,以下列考試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詳見簡章) 5.考試科目如有1科以上成績為零分或缺考者,除不予錄取外,亦不採計其資績計分及筆試成績為計算標準。※應試條件※ 1.經銓敘合格實授,年齡在52歲以下, 品行端正,體格健全,無不良嗜好之現職警察機關、消防機關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所屬具警察身分人員。 2.自取得下列學歷資格之一(應屆畢業生得以學生證影本加蓋就讀學校章戳報名),且服務於警察、消防或海巡機關滿1年以上者:中央警察大學(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專修科畢業/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畢業/臺灣警察學校甲種警員班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畢業或持有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者,合於下列各款規定2 之一者:國內公私立以上畢業/結業、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三條(如附件一),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者/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3.考績:最近2年年終考績(成)1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最近2年內功過相抵後,獎多於懲。 4. 無貪瀆違法案件尚在法院審理中。 5.最近3年內未因案停職、未曾因違法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不以判決確定為必要)或受懲戒處分。未曾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6.113年全年常年訓練個人學科、術科成績合格始得報考。(有條件例外) 7.體格檢查屬本考試程序之一,未依入學通知規定時間繳交「指定醫院體檢表」或檢查項目不齊全者,視為體格檢查不合格,撤銷入學資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