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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成為思法人學員,本函授課程(包含USB、雲端、書面資料,及其他與本課程有關之補充資料,以下簡稱函授課程)服務係由思法人(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申請使用者(以下簡稱學員)請詳細閱讀下列使用條款,當您付款完畢後,即表示您已經完成報名程序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及相關規定:
(一)提供您本人正確及完整的資料。電子信箱將作為發送電子發票及通知學員相關服務之用,事關學員權益,請按照您的需求填寫訂單中的電子信箱。
(二)若嗣後發現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使用權限,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且所繳全部費用不予退還。
(一)完成報名程序,即取得本公司函授課程服務資格,即可開始使用本服務,惟本公司保留增加、變更或取消學員課程服務中相關系統或功能之權利。
(二)成為本公司函授課程學員後,得使用該課程內各項學員服務,惟其所有權仍屬本公司及其約定之人所有,學員僅得依本契約書之約定使用。
(三)本公司所提供之函授課程僅限已獲授權之學員使用,學員不得將「帳號」及「密碼」作為損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利之行為(亦不得由第三人為之);如經查證前述事項屬實者,將終止學員所有權益(若學員與第三人共同為之,且第三人亦為本公司學員者,將一併終止),若本公司發現疑似遭盗用之「帳號」(例如:IP同時多重地方登入、或不正常登入情形等),亦將立即終止您的使用權並採取民、刑事訴追相關訴訟程序。
(四)若您未合法取得授權或雖取得授權而以任何方式讓與他人修改、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出租、編輯或公開發表某課程或教材資料,違者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及刑事訴追責任。
(五)為保障您的資訊安全,請務必做好以下的防範措施:
1.請妥善保護自己的密碼,勿將「帳號」和「密碼」透露給第三者。
2.建議勿在網咖或學校公用電腦等公共場所登入,避免記錄您的密碼。
3.請勿安裝非法或來路不明的外掛程式。
4.若有人假藉活動名義要向您索取「密碼」及「帳號」時,請特別留意,勿輕信而將上述相關資料告知對方,避免其違規而損害您的權利。
(六)如您發現帳號及密碼遭盗用或有其他異常狀況,須立即通知本公司,以利本公司採取相關措施;如未及時通知致本公司無法有效防止或修護,學員應自負全責。亦不得將本公司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對您有明示或默示擔保或賠償責任。建議您應確實遵守前項防範措施,以防止他人盜用。
(一)鑑賞期及退費、商品轉換辦法說明(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
1.收到「第一次教材」起,七日內(含例假日)始為鑑賞期。
2.試看堂數上限:套組商品、年度正課班任意點開觀看超過2堂、短期班點超過1堂,即視同拆封及鑑賞期滿,不受理退貨。
3.鑑賞期內提出申請,並將原商品完整原包裝退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4.保持書面教材原貌(勿填寫、拆除後重新封膠裝訂等行為),退貨及換貨皆原包裝完整退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5.影音產品應為未拆封狀態。(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4款,本公司已告知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不受理退貨,故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6.退費金額核算方式,以接到退費申請之日為準;待本公司收訖學員退回書面教材、未拆封影音產品與發票後(若有其他物品亦應一併退回)始作業退費流程,作業時間為自教材寄回之日起算10-15個工作天。
※若於購買同時所附加提供之其他教材或物品,非全新狀態且包裝不完整,則視同購買。
(二)轉類科及課程版本規則:
1.未辦理轉類科手續者(此手續限定辦理一次,請詳加考慮後再辦理)。
2.收到「第一次書面教材」當日起,七日內提出者(含例假日),並將原商品完整原包裝退回,運費及行政處理費由本公司負擔。
3.課程未拆封觀看者(僅觀看試看部分者,不在此限)
4.轉類科需保持書面教材及附加物品之原貌;若有使用、損毀需自費購買
5.轉換類科/別,視作業複雜程度酌收行政處理費$500-$1,000元整
(三)課程讓渡規則:
1.考取生或收到「第一次教材」起二十日內申請(含例假日)。
2.年度正課班申請限制:課程點閱觀看堂數未超過五堂。
3.短期課不予申請,除課程尚未點閱觀看或尚未出貨者。
4.原購課學員為「轉讓人」、讓與權利對象為「受讓人」。
5.「轉讓人」提出申請,自思法人同意受理後即進入轉讓期間。
6.轉讓期間為期兩週(含例假日),期間不寄發任何教材、觀課權限亦將暫停。
7.「轉讓人」與「受讓人」應於一週內簽立同一份讓渡書並回傳予思法人。
8.觀課權利與享有學員服務權利無法分割讓渡,應一次完整讓渡予同一人。
(四)課程使用規則:
1.所使用之課程內容,因師資考量等因素,並非完全以教師授課影像作為唯一呈現方式,請留意部分科目將以其他電子多媒體教學檔案或聲音檔呈現,且日後不得以此據為退費事由。
2.課程播放時會於影片隨機出現防偽代碼浮水印,日後不得以此據為退費事由。
3.隨課程寄發的教材,將以學員填寫之相關資料寄送;學員若需異動收件地址,一律請於下次教材收件日前14天聯絡本公司。(若因查無此人、地址錯誤、地址變動未主動告知,或郵局逾期招領及投遞不易等個人因素所造成之退件,學員需自付每件100元之退件處理費。)
4.在不影響到學員收到教材之前提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存在,思法人有權變更寄送服務的方式,學生不得有異議。
(一)服務期限以商品頁面標示為準,另有約定者則以約定日期為服務期限。
(二)觀看方式:每堂課程會依課程長度及狀況分段
1.USB:課程於觀看期限內可無限次數觀看,惟觀看時請勿移除USB,避免造成課程中斷及USB資料毀損。
2.雲端:課程於觀看期限內提供三倍時數觀看,
(三)檔案觀看:
1.起始時間自收到「第一次書面教材」當日起可驗證觀看。
2.觀看期限以商品頁面標示為準,另有約定者則以約定日期為觀看期限。
(四)注意事項:依您報名思法人的類科觀看函授課程,除符合上述更換條件外,不得更改其他類科
於課程服務期限內,享有函授課程學員專屬服務,教材內容包含:
(一)函授課程所需之課本、講義、補充教材,視授課老師實際提供教材為主。
(二)觀看函授影音課程之帳號及密碼權限。
(三)教材進度核對表,隨教材寄發,提供教材內容細項核對及公告相關訊息。
(四)不定期考情資訊等服務。
※課程觀看平台維護由思法人授權之協力廠商提供。
(一)硬體需求:
1.最低配備CPU:intel Celeron(四核心),建議i3以上;
2.記憶體:4GBRam;
3.硬碟剩餘空間:1GB以上;
4.網路設備:隨身碟版本除每堂上課需網路驗證外,課程觀看中無須網路連線
5.其他週邊需求:一般音效卡、耳機;
6.作業系統:Windows7、8、1、10以上(正版軟體) / Mac iOS13.0
7.電腦內部程式:已安裝0SP3及NETFrameworks4.5
8.防毒軟體:某些會阻擋執行檔EXE檔案,建議先行取消或關閉。
(二)必須自行留意前列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並符合要求規格,則可以使用函授教學課程;如因您個人電腦規格不符而無法使 用,本公司不負擔保責任。
(三)USB隨身碟用於雲端課程之解密,並具防止函授課程複製、側錄功能,請勿於隨身碟運行中拔除、移動,以免造成當機無法正常使用或是隨身碟毀損。若學員自行操作不當導致USB隨身碟故障毀損無法再看課程,學員需以每支1500元的費用自行購買新USB隨身碟。若學員不願自行購買而無法再觀看課程,本公司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四)若學員購買不同課程,擁有2支或以上隨身碟,請勿同時插入電腦,以免造成系統毀損。若造成系統毀損,請學員自行負擔檢修費用。
(一)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契約之學員義務與權利,及停止或更改函授課程各項服務內容、方式以及是否收取費用之權利。修改後之權利、義務,及停止或修改函授課程服務之相關訊息,不另行個別通知學員,請學員留意本公司網站公告。如您不同意修正內容,應停止繼續使用本公司函授課程服務,並即刻向本公司反應,本公司將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否則即表示您同意並接受本項學員規範及函授課程之任何修改內容。
(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1.為維護系統效能,將不定期進行維護、更換或遷移相關系統設備。若因此暫停或中斷全部或一部份之服務時,暫停或中斷服務前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
2.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本公司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不論任何因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公司無法提供服務時;
5.使用者違反法令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或不可抗拒之事由,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暫停或中斷時。
(三)您瞭解對於本公司函授課程服務之暫停或中斷,可能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其他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建議您平時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保障您的權益,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系統而造成的損害,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因本公司或本公司與其他合作廠商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非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全部或一部份中斷、暫時無法使用、延遲、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竄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學員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學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學員不再享有本函授課程服務,且不受理退費,涉有民、刑事責任部分,本公司將另為追究責任:
(一)違反本契約規定而未經授權擅自重製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犯著作財產權者。
(二)將自己或其他學員「帳號」和「密碼」,透露給第三人使用者。
(三)蓄意入侵或破壞函授課程系統、透過函授課程系統從事非法行為,或蓄意干擾其他學員觀看,致本公司、其他權利人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四)本函授課程專為學生學習準備考試之用,恕不提供同業購買。一經查獲,立即停止其使用權限。
本公司及函授課程系統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均由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合作之關係企業等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學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而造成本公司及上述所稱之其他權利人之權益受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及刑事訴追責任
(一)蓄意入侵或破壞函授課程系統,導致本公司、其他權利人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二)未經授權而侵犯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之智慧財產權者。
感謝您使用本公司函授課程,本公司尊重您個人隱私,非經學員書面同意,或司法機關依法令要求給予之情況外,本公司不會任意公開您所註冊的資料。學員提供給本公司的基本資料,絕對不會任意販售、交換、或出租或提供給第三者(個人或公司團體);但為提供課程學習平台服務、聯絡所需,得運用部分您個人資料時,另在符合前揭所述的前提下,本公司得提供您部分個人資料予本函授課程網站之合作企業。對於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學員同意本公司及與本公司函授課程關係企業或合作對象,得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學員其他資訊或服務、或做成學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
本同意書及本協議未約定之事項之解釋及適用,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及規章、慣例為依據處理。學員購買後所產生之爭議,雙方約定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契約之內容,取代之前雙方口頭或文字約定。於學員勾選「我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契約書內容」,並完成報名、繳費手續之後,本契約即逕行生效。